南京开发商推出换新购服务,购房人管先生卖旧换新遇难题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61 | 时间:2024-12-01 13:31:09为了方便购房者购房,南京多家开发商推出以旧换新服务,帮助购房者以旧换新,买一换一。今年6月,南京的关先生看中了南方新城文景和松项目的一套新房,总价约570万。考虑到资金压力,关先生考虑先卖掉宣武区的一套二手房。恰巧开发商也推出了以旧换新的服务,双方一拍即合。
在关先生提供的一份房屋委托协议中,关先生委托乙方出售位于宣武区望山路的一套房产。委托期限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9月18日,在此期间,乙方将向开发商整合其他中介公司出售该房产。关先生表示,签订房屋委托协议后,他总共支付了30万元的定金,但直到现在房子还没有成功出售。
购房经理先生
我们俩约定,如果房子卖不出去,我买房子所付的30万定金就退给我。
关先生表示,目前他手中的房屋委托协议只有其一方签署。他多次索要完整合同,但开发商一直没有给他,只解释说是按程序办。三个月后,老房子并没有成功出售。管先生与甲方南京盛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客户指定退款账户协议,约定甲方在收回收据的前提下,向乙方支付乙方已支付的金额。认购协议。定金+房款30万元退回乙方指定账户,销售人员葛经理也签字确认。期间,关先生多次联系售楼处相关负责人,并多次前往售楼处与对方交涉,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购房经理先生
据说10月底就可以退了。 10月份我多次联系他,但没有收到钱。我向他询问了再次申请的流程,这让我放心,我可以在11月退出,但现在已经是11月底了。 ,我再次询问,被告知流程还在进行中。
11月28日上午,零距离记者陪同关先生再次来到文景和松售楼处。然而,售楼处无人工作。现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项目已售罄,售楼处也将撤出。几经周折,关先生联系上了销售人员葛经理。他说关先生的30万还得等。
业务员葛先生
首先声明一下,没有人承诺30个工作日内退款。都是预估时间。开发商的一些退款流程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合同里怎么会有约定呢?这是一对一的交易。政策。
葛经理表示,购房者签订的房屋委托协议,是通过线上流量推广、代理商集中推广,缩短二手房销售周期。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售出的,购房人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手续。然而,关先生的房产出售并不顺利。
业务员葛先生
当时开发商有这个活动。如果无法出售,我们将无条件退款给您。三个月内没有任何销售。确实,二手房市场不太好,还是价格的问题。没有卖不掉的房子。我们是卖新房的,刚刚给你把他的房子放在二手中介的时候,决定性的因素就是他自己。比如价格是三百八十万,降十万他肯定能卖,但他不愿意。
关先生表示,由于旧房没有成功出售,他无法正常认购新房,也无法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声称要回30万元并没有什么问题。对此,葛经理表示,开发商肯定会退还金额,但无法给出具体时限。
业务员葛先生
他也投诉过,开发商也定期向他通报所有流程的进展情况,财务拨付也很快。钱会100%退还,他会把退款凭证拍照并保留。您不能总是按下以获取准确的时间。任何一线销售人员都无法承诺这一点。
关先生说,30万元迟迟拿不回来,让他很着急。当时他选择开发商推出卖一买一的活动是为了方便,没想到却遇到了这么大的麻烦。为此,关先生向房产部门投诉,房产部门也给出了答复:交易中心了解到,退款事宜属于民事合同范围,应由双方独立协商解决。合同。从方便角度出发,我单位再次向开发公司传达退还购房意向和房款的需求,请开发公司主动与您联系沟通相关事宜。如果您和开发公司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人士表示,这份客户指定退款账户协议有购房者和售楼置业顾问的签字,购房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凌建浩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开发商同意退款并签订收回收据认购协议将款项返还给消费者,该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公民参加类似活动时,缴纳的款项必须明确注明在什么情况下、何时返还。
零距离记者获悉,2023年9月7日,南京市房地产协会、南京市房地产经纪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二手房联动支持以旧换新改善需求的通知》行业协会写道,如果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开发公司将按照约定退还新建商品房认购费,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风险。关先生什么时候能拿回购房款?零距离计划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