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因未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40 | 时间:2024-12-09 14:04:2912月6日晚间,碧桂园(02007.HK)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杨惠妍、执行董事兼总裁莫斌、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吴碧君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知。公告称,因公司未按照上交所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按时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上交所对公司、杨惠妍、莫斌、吴碧君等人。
据此,上交所对公司杨惠妍、莫斌、吴必军等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此外,碧桂园旗下碧桂园地产、杨惠妍也于近期分别收到上交所和深交所的通知。由于碧桂园房地产未按照上交所、深交所债券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按时报送、披露碧桂园房地产2023年年度报告,上交所、深交所分别予以公告决定对碧桂园地产及其董事长杨惠妍等个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据此,上交所、深交所对碧桂园地产、杨惠妍等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碧桂园表示,公司董事会已审阅有关自律措施决定的相关函件。鉴于相关违规行为系本集团未及时完成2023年度业绩审计等客观原因所致,并非相关人员未履行职责所致,董事会(杨先生除外)慧妍、莫斌、吴必君)认为,没有理由对杨慧妍、莫斌、吴必君实施制裁。斌和吴必君的诚信和能力值得怀疑。杨惠妍、莫斌、吴必军继续担任执行董事是合适的。本集团对上述举报和批评事项高度重视,并将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债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杨惠妍、莫斌、吴碧君已向碧桂园确认,不存在与其相关的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也不知悉是否存在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公司股东。值得一提的是,应碧桂园要求,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日上午9点起在香港联交所停牌。公告称,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直至进一步通知。
对于此事,碧桂园相关人士回应证券时报记者:“截至目前,公司仍在全力推进2023年年报的编制工作,以加快公司年报的编制速度。”尽快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
此前,碧桂园地产于今年10月发布公告,提前支付“22比迪03”债券应付本金和利息。关于境外债务重组方案,记者从碧桂园获悉,公司已于近期向主要债权人群体发送了公司重组方案条款初稿,公司正在与银团协调委员会和债权人特别小组进行合作。美元债券持有人讨论重组计划的条款。待进一步协商,由于保密原因,重组方案的相关细节尚无法披露。公司希望尽快与主要债权人集团就重组方案达成协议。
11月8日,碧桂园集团月度管理层会议上,杨惠妍在会上表示,一系列利好的房地产政策也带动了市场销售的积极变化,多部委联合推出一揽子政策,对房地产市场销售产生了显着影响。提振了市场信心。但她也坦言,公司在保障住房交付方面面临的任务仍然非常具有挑战性。
会上,杨惠妍明确阐述了公司的短、中、长期发展规划。短期首要任务是切实落实住房交付保障,中期是保障主体,长期是在房地产市场找到自己的定位。 “公司一定能够顺利克服当前的困难,实现更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杨惠妍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