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管理职位招聘:本科以上学历,5年经验,中级会计师职称优先
作者:admin | 分类:招聘求职 | 浏览:68 | 时间:2024-12-30 22:04:46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2、具有5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
3、中级会计师以上学历,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者优先;
4、热爱开发区事业,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能力和专业素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5、熟悉开发区发展相关政策,懂经济运行、资本运作,善于商务谈判,能够服务企业,有丰富的基层实践经验。
4. 遴选程序
(一)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注册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注册。注册邮箱地址是:。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2日。
2. 报名材料
(一)《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场化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员登记信息表》签名电子版和扫描版;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书。
(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请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以“应用位置+名称”命名。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职位+姓名”。
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应聘信息应真实、准确关于明确岗位职责的通知,并在《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场化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上签署个人承诺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同时对资格进行审核。
1、根据选拔条件、任职资格和岗位要求等,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日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资格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核通过的,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出参加综合考核和面试的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及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表与岗位要求资格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综合考核及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参加综合评价的人数与拟选聘职位的比例为5:1。若比例低于5:1,将另行通知。
综合评估和面试均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简历表现成绩、综合素质、职业素质、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以及与所选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面试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签字的《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场化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背景调查
根据结构化面试结果和岗位选拔计划,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组织体检和背景调查。
1. 体检
体检在IIA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且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关于明确岗位职责的通知,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背景调查候选人;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2. 背景调查
全面了解申请人的能力和素质,并对学历、简历、资历等进行核实。未按要求参加背景调查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候选人的确定及公告
根据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州市商务局审核,报忻州市组织部报忻州市委备案。 7个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原平市政府网站公示。天。拟聘用人员经公告无异议或提出申诉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举报可能影响就业的问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举报问题暂时难以核实的,待查清后方可录用。决定是否聘用。
(六)就业情况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开发区管委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的,劳动关系终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雇佣)合同,必须由本人与原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并经劳动者协商同意。转出。否则,该雇员将不会被雇用。
5. 岗位管理及薪资福利
(一)招聘人员不设行政级别,不受编制和岗位数量限制,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签订绩效目标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绩效目标等;签订保密合同、实行竞业限制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
(三)三年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否则视为自动辞退。
(四)工资福利。签订劳动合同后,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工资8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告相关规定进行,维护选聘工作的权威性、公平性和严肃性。市商务局忻州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过程,并设立举报热线向社会公布,对举报、投诉和举报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来自群众的指责。对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热线:
本公告由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场化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员登记信息表》
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点击原文链接下载附件>>>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场化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