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详解:粮食生产支持与农民补贴新举措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64 | 时间:2025-01-17 10:09:2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2022年强农惠农重点政策
2022年,我们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着力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保障供给安全、振兴顺利”的工作定位“流通”,国家持续加大支农投入,加强项目协调整合,推动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工程顺利实施。为方便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国家政策为强农惠农,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现将2022年强农惠农重点政策发布如下。
1.粮食生产支持
1.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为适当弥补农业投入品价格上涨导致的种粮成本增加,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202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对实际种粮的农民发放一次性农业投入品补贴。释放出支持粮食生产、稳定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积极信号。补贴对象是实际承担农业投入品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户,包括使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户、流转土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主体。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在粮食种植和收获全过程提供社会服务的个人和组织,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际种粮的生产者手中国家对农业土地政策,提高补贴政策的精准性。补贴标准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县内补贴标准原则上统一。
2、农业机械购置和使用补贴。开展农机购置使用补贴试点,对常态化作业进行信息化监测,优化补贴支付方式,以工作量作为农机购置使用补贴分步支付的前提,奠定了农机购置使用补贴的基础。为农机购置和使用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奠定坚实基础。推广使用具有进出功能的补贴机,优化机器、提供更好的补贴,推动北斗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支持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3.重点作物绿色优质高效行动。以粮食、豆油作物为重点,集成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打造一批强弱筋专用小麦、优质食用稻等优质粮食示范基地、特殊加工早稻、高产优质玉米。同时,综合示范推广高油、高蛋白大豆、“双低”油菜等优质品种,以及区域化、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模式,打造了一批大豆油料作物和高产研究领域,并示范带动大规模均衡增产。适当考虑蔬菜等经济作物,建设绿色优质高效示范田和品质改良基地。
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以粮食、大豆油籽生产为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供销社等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动服务带动规模化经营发展。支持各类服务主体集中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全业务托管等服务,提高技术可用率、服务覆盖面和补贴精准度,促进降本增效、农民增收增加。
5.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围绕粮食稳产增产、扩大大豆油料种植、农产品有效供给,针对不同地区自然条件和生产方式,示范推广重大领先技术和主要农业技术,促进农作物转化应用。县级农业科技。继续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激发各类推广主体活力,建立联合示范推广机制。继续实施农业技术推广专项招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地方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养殖专家等招聘特种农业技术(动物防疫)人员。
6.玉米、大豆生产补贴、水稻补贴和产粮大县奖励。国家继续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大米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政策,巩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7.农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是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贴)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严禁以任何方式征收、使用,防止“渗漏”,确保补贴资金不被使用。分发给农民,没有任何折扣。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障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29号)要求11)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挂钩的有效方式。机制,加强耕地用途核查,确保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废弃、土壤肥力不降低,有力推动“囤粮在地”战略部署实施,遏制耕地“非农化”。
八、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评估、统一测绘入库”五项统一要求,2022年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重点加大对产粮大省的关注力度。支持。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因地制宜实施田间整理、土壤改良、排灌、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建设内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能力。
9.东北黑土保护。继续以黑土保护重点县为重点,开展东北地区黑土集约化、持续性保护利用,重点推广秸秆还田、“深耕+有机肥还田”等综合技术模式,推广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标准化示范。坚持“稳步扩大覆盖、质量第一”,支持玉米、大豆、小麦等旱作作物秸秆覆盖、免耕播种等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持续优化定型技术模式,稳步扩大覆盖范围实施区域,鼓励统筹推进乡镇村整治制度,加快高标准示范应用基地建设。
10.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在一些耕地酸化、盐碱化严重地区,试点综合推广应用土壤改良剂、绿肥还田、耕作抑盐、增加有机肥施用等治理措施。西南、华南等地区因地制宜采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加强生产障碍农田管理,克服生产环境障碍。农产品产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补充农田质量评价试点、肥料田间试验、施肥情况调查、化肥利用率测算等。加大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集成推广力度,优化推广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机制,扩大推广应用范围,提高覆盖率。通过草木灰替代部分化肥投入,叶面喷施,种植绿肥,增加施用有机肥,可以降低农民的化肥成本。
11、轮作休耕。立足资源禀赋,突出生态保护,实施综合治理,进一步探索科学有效的轮作模式。在东北、黄淮海等地区实施粮豆轮作,在西北、黄淮海、西南和长江中下游等适宜地区推广玉米大豆条播复种,在长江流域实行一季稻+油菜、一季稻+生殖稻+油菜轮作:双季稻区实行稻-稻-油轮作,推广轮作或轮作。北方农牧交错区和新疆次优棉区棉花、玉米等与花生间作。继续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和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实施休耕试点。休耕期间,重点抓好土壤改良、提高地力等措施。
12、耕地深度松散。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为目标,支持在适宜地区开展深松(深耕)整地作业,促进耕地质量改善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深松(深耕)的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具体技术模式、补贴标准和运行周期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保证运营质量,提高监管效率,鼓励扩大运营监管范围。
三、种业创新发展
13.种质资源保护。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等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物种保护单位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养殖场、种公牛等。站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对种畜、家禽、奶牛进行生产性能测定。
14.推广畜牧良种。对草原牧区重点省份项目区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贴,支持牧区畜牧良种推广。对养猪大县有条件的养猪场(户)给予适当补贴,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支持蜜蜂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完善蜜蜂育种体系,完善育种设施和设备,开展蜜蜂高效授粉农作物试点。
15、制种大县奖励。扩大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种子主产县支持范围,纳入九省棉花种子主产县,提高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增强核心源保障能力,推动转型升级种业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畜牧业健康发展
16.乳业振兴行动。选优支持奶牛大县标准化规模化奶牛养殖发展,推广应用先进智能化设施设备,促进奶牛养殖与饲草种植衔接,选拔合格奶农和农民合作社开展立足自有奶源的奶牛养殖与饲养一体化试点。 、示范带动乳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苜蓿发展行动,支持苜蓿种植、收获、运输、加工、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完善,增强苜蓿等优质牧草供应能力。
17、改谷物为饲料。以农牧交错带和黄淮海地区为重点,支持规模化草饲畜牧养殖场(户)、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专业化饲料收储服务机构收购储存青贮玉米、苜蓿和燕麦。 、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通过条养方式加快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各地可根据当地饲养传统和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列入具有饲养需求的区域特色牧草品种。
18.牛羊品质提升行动。进一步扩大项目实施范围,在吉林、山东、河南、云南等19个省(区)选择产业基础较好的牛(羊)养殖重点县,支持基础牛存栏规模扩大、品质提升、种草、养牛。发展羊全产业链。
19.大县猪(牛、羊)迁出奖励。包括生猪转移大县奖励、牛羊转移大县奖励、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等。生猪调运大县、牛羊调运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地区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县。省统筹奖励资金由省人民政府统筹。该安排用于支持本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5、农业全产业链完善
20.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重点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重点,重点发展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籽、花生、牛羊、生猪、淡水养殖、天然橡胶、棉花、制糖、乳品工业、以种业、设施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为主,兼顾其他特色农产品,构建以工业强镇为基础、工业园区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以省、县、市为主体的现代农村产业体系。乡镇梯次布局,统筹协调点、线、面推进,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效益。竞争力。
21、产地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以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为重点,结合当地优势特色品种,合理安排产区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择优选优支持重点县在蔬菜、水果等产业开展整顿县推进。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示范社和登记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施,重点支持通风仓储设施、机械冷库、空调冷库以及预冷设施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22.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项目。以生产标准化、产品专业化、身份标识和全流程数字化为重点,完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种质保存、特色品质维护和特色品质评价,推动全国生产标准化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产业链,加强宣传推广,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和品牌建设,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
6.培育新的经营主体
23.培养高素质农民。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管理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专家技能培训、农村创新企业家培养、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领军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选拔学生进村工作培训。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领军人才培养“头鹅”工程,打造一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一面引领、一面带动的乡村产业振兴领军人物“头鹅”队伍。
24.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规范财务核算,应用先进技术,促进社会企业对接,增强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能力。加大对粮食、豆油种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和服务中心建设。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其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产业开发、财务管理、营销等服务。鼓励各地提高农民合作社质量,在全县推广。
25.农业信用担保服务。重点服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中等规模农业经营主体。服务范围仅限于农业生产及与其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加大对粮豆油生产、农村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的信用担保支持,协助农业经营主体规范信用一条龙服务,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主业发展。中央财政将对符合“双控”要求的省级农业担保公司开展的政策性农业担保业务给予奖励和补贴,支持其降低担保费用、应对赔偿风险。
7.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
26.草原生态保护补贴和奖励。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贴和奖励。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政策,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草原禁牧实施,促进草平衡和牲畜。有条件的地方可用于促进生产转型,提高草原畜牧业现代化水平。农牧民补贴奖励资金要通过“一卡(贴)通”等方式足额、及时向农牧民发放。
27.渔业发展补贴。围绕渔业资源节约、纳入国家重点工程、促进渔业安全生产,重点支持国家级海洋牧场、现代化渔业装备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升级改造。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近海渔业基地等福利性基础设施。开展内陆集中养殖池塘规范化改造和尾水管理,实施渔业资源调查和保护,实施提高国际合同履约能力奖励和补贴。支持实施渔业资源节约国家对农业土地政策,继续在大型江河湖泊、界河、资源严重退化海域等重点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促进渔业种群数量恢复或增加,改善和优化该海域渔业种群结构。
28.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继续在符合条件的试点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支持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提供粪便收集、加工和应用服务,带动县内畜禽粪便返还田间。打通种植业、养殖业流通堵点,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业绿色发展。
2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秸秆资源较多的县(市、区)为重点实施区域,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健全收储运体系,加强资源台账建设,完善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培育和推广秸秆产业化利用典型模式,形成规模化、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30、地膜的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河北、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和支持指导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和地膜生产回收企业等实施主体,科学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地膜,推广完全生物降解有序地覆盖地膜。推广高效、科学的地膜覆盖技术,降低使用强度。严格落实补贴地膜获得条件,禁止使用不合格地膜。加快构建废弃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地膜科学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
八、农业防灾减灾
31.农业生产救灾。中央财政对各地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业生物灾害防治和灾后恢复给予适当补助。支持范围包括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防治和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所需物资物资补贴、农业生产恢复措施所需物资物资补贴、储草棚(储棚)、畜牧大棚、畜牧大棚是牧区抵御灾害、保护牲畜所需要的。饲料应急运输等补贴。支持弱麦变强,支持实施小麦“一喷三防”。
32.动物疫病防治。中央财政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饲养过程中的无害化处理等给予补助。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驱虫药)的采购、储存、注射(饲养)和免疫效果监测、包虫病等评估、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动物防疫服务实施和购买补贴;继续对有条件的养殖场实行强制免疫,“先接种,后补充”。国家对因预防、控制、净化、扑灭动物疫病而被强制扑杀的动物、毁坏的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的所有者给予补偿,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国家支持养殖过程中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各地要根据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完善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养殖过程中的无害化处理。
3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在地方财政自主开展、自愿承担一定比例补贴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糖料、天然橡胶、能繁母猪、育肥猪、乳品等给予补贴。奶牛、森林、青稞、牦牛、藏羊、三大粮食作物制种保险将提供保费补贴支持。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将中西部、东北地区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35%、40%提高到45%,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全额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省主要产粮县均覆盖。将中央对地方优势农产品的奖补保险政策推广到全国。继续开展“保险+期货”试点。
九、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34.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支持农村厕所革命实施,财政奖补政策全村推广,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发挥农民的主要作用,加强农村厕所翻新和农村家庭污水处理之间的整体协调和联系,努力建立和改善运营和管理机制,有效地提高农村厕所翻新的质量,并确保长期长期期限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