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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演变:从农村包围城市到根据地建设的五大时期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6 | 时间:2025-01-21 21:09:02

1927年,我们党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新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要处理土地革命、武装斗争和根据地建设三个方面的问题,这三个方面都涉及到我们党的不同方面。期间的土地政策。我们党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也不同,大致可分为五个时期:

1.国民革命时期(1924-1927)。这一时期,我党的土地政策主要是打击土豪、瓜分土地。

2.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6)。这个时期不应涉及两种政策之间的差异。 1928年12月抗日战争时期农村土地政策,毛泽东主持制定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的土地一律归苏维埃政府所有”。这个政策对于失地农民来说是有利的,但对于产量稍低的中农来说仍然不公平。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这项政策也遭到了中农的反对。 1929年4月,毛泽东主持制定《兴国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有土地和地主阶级土地”。这一时期的主要焦点是从《井冈山土地法》到《兴乡土地法》的变化,从全部没收土地到没收地主和公有土地,主要照顾中农利益。

3、抗战时期(1937-1945),这一时期,原来没收地主阶级土地的做法停止了。相反,地主减少了租金和利息,农民支付了租金和利息。主要是抗战时期,国内主要矛盾由阶级矛盾转变为民族矛盾。全体中华儿女为民族独立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我们党这个时期也是要招募一切可以拉拢的力量来抗日。这个时期也是我们党对地主最心软的时期,也是我们党对地主政策最不同的特殊时期。

4、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949年),随着解放战争的逐步发展,国内主要矛盾由民族矛盾转变为阶级矛盾。我党的土地政策也由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改为没收。把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土地剥削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应该看到抗日战争时期农村土地政策,这个时期我们还没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土地只是从地主私有变为农民私有。

5、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53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与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在总路线上是一致的,有并在具体政策上进行了一些调整。主要是在富农问题上,把解放战争时期征用富农多余的土地和财产改为保留富农经济。这也是一个不同的地方。建国初期,也是我们党对富农最有感情的时期。主要是因为这个时期我们的首要目标是消灭地主,争取富农;其次,发展富农经济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所以这一时期我们党对富农采取了保守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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