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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 分类:招聘求职 | 浏览:53 | 时间:2022-11-19 23: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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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龙州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共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体态端正。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Word、Excel等电子办公自动化技术,专业不限。具有法律专业、越南语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有从事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从事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处理综合类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聘用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确定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龙州检察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龙州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粘贴电子相片,发送至龙州县人民检察政治部电子邮箱:lzjcyzzb8830146@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3日
2.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本人于2022年11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楼2楼)进行审核。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面试
重点测试应聘者写作能力,面试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三)体检
根据最终成绩按招聘人员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者,由龙州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政治审查,考察主要内容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根据考察对象考核情况,由龙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综合考量录用人选。
五、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属龙州县编外人员,归属龙州县人民检察院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
(二)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签订合同;
(三)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五险),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报销,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咨询电话:0771-8830146;19977073800
地址:龙州县龙夏路41号
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附件:龙州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