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科技房产被股东周青及配偶姚晓辉虚假抵押及侵占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56 | 时间:2022-12-30 20:14:02
挖贝网12月30日,神州科技(834306)近日发布公告,股东周青及姚晓辉利用其实际控制神州科技期间,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将公司房产虚假抵押给姚晓辉本人,具体过程如下:
2021年12月16日公司公告:资产抵押公告,主要内容为: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姚晓辉先生签订《抵押合同》,以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21层房产(不动产权号: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2912、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2964、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2978、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2996)及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9号6幢的房产(不动产权号:苏(2017)宁雨不动产权第012412号、不动产权号:苏(2017)宁雨不动产权第0123156号、不动产权号:苏(2017)宁雨不动产权第0123157号)为北京神州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向姚晓辉先生借款24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
当时公告抵押的必要性为:公司本次资产抵押是为了获取流动资金,用于江苏分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及研发新产品投入使用,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根据上述公告,截止到本公告日,姚晓辉既不给公司提供借款,也不配合公司撤销房产抵押。目前来看,抵押房产为姚晓辉故意侵占公司房产,周青及姚晓辉认为公司房产就是他们个人的,无视公司法、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权益。公司经多次跟周青及配偶姚晓辉沟通及发函均无果,对方拉黑公司董事会电话及微信等,发送快件书函也基本拒收,无法沟通。
公司于近期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神州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姚晓辉抵押权纠纷一案发起立案,案号:2022年朝预民字第19 6024号。同时公司也在南京房产所在地法院: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发起立案申请,全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此,第一、我们恳请周青及配偶姚总晓辉尊重法律,不要用不合法手段侵占公司资产,以免对公司造成进一步的损失,也对自己作为股东及其它股东造成损失。第二,如果因不合法合规,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对公司未来发展及自身发展都会造成不必要的影响。第三、作为公众公司,股东应规范自身所作所为,给公众公司带来巨大伤害的同时,也会严重影响自身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和资格,请慎重对待。恳请周青及配偶姚晓辉本着合则聚,不合则散,看到此公告后高度重视,立即配合公司撤销抵押权,归还公司房产证等。
公司北京房产和南京房产被股东周青及配偶姚晓辉全部侵占:
公司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3号楼21层2104、2105、2106、2107室四套房产总计:430.64平米;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9号6幢4层401、402、413室三套房产总计894.61平米,均被周青及姚晓辉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侵占,公司董事会已经于2022年12月通过电话、彩信、发函及张贴通知等方式,要求收回全部办公室。部分有租房合同的,公司发函解除租房合同,根据租房合同约定,免费补偿2022年12月份一个月的租金。要求所有人员于2023年1月5日前搬离,公司董事会要收回公司全部房产。2023年1月5日后没有缴纳房租及未清退公司房屋的将依法走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公司将如实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所做出的所有决定,是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不是仅仅为股东周青及配偶姚晓辉马首是瞻的,恳请姚总有一点胸怀尊重公司治理规则,做好股东应该做的。如有意参与公司管理经营,欢迎周青及姚晓辉姚总能全职加入公司董事会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要既不想干活上班又想插手侵占控制公司资产及控制日常运营管理。
股东周青及配偶姚晓辉侵占公司其它资产:
股东周青及配偶姚晓辉侵占公司财务账套系统、账本原始凭证、合同、公司其它固定资产等,部分应收款和应付款业务的对接,以及各分公司相关资产等,恶意拒不交接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性质恶劣。
上述抵押及公司房产侵占等,严重影响公司董事会日常运营,耽误董事会巨大精力;同时因为房产被虚假抵押,公司无法有效获取银行低息抵押贷款,无法有效解决资金流动性,严重阻碍了公司发展;公司房产被侵占,无法合理合法收取租金,影响公司整体收入;侵占公司其它资产,将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及公司资产造成重大影响,以上情形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挖贝网资料显示,神州科技主营业务:信息化系统集成、产品销售、软件研发和技术服务支持,为用户提供整合的IT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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