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普法】二手买到事故车可以退一赔三吗?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54 | 时间:2023-02-07 17:59:07

近年来
我国汽车市场
置换购车比例不断上升
二手车交易量也随之增加
但交易中存在的
里程造假、隐瞒重大事故
等消费欺诈问题备受关注
而“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要求
更是成了争议的焦点
2022年5月,王某在伊旗某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载明该车辆未发生事故。
后王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辆可能为事故车,遂向伊旗某汽车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李某提出要求解除车辆买卖合同,并支付三倍赔偿及车辆修整费用。李某拒绝,王某向康巴什区法院提起诉讼。

速裁审判庭法官收到案件后,仔细阅卷了解案情,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诉求。通过了解发现,涉案车辆为李某在别处购买,此前李某对该车辆的情况也并未详细调查鉴定,李某作为二手车出售方确实存在一定过失,但尚未构成欺诈。


由于本案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可以适用庭前调解,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经过耐心调解,被告当场退还购车款和车辆修整费用,原告将案涉车辆返还于被告,该起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退一赔三”条款适用的目的是惩罚、遏制经营者的不理性逐利行为,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让惩罚性赔偿成为悬在经营者头上的“利剑”。而民事行为强调实质公平,应当注重对行为人主观恶意的考察。判断汽车经营者是否存在欺诈,应当具备三要件:一是经营者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二是经营者客观上存在欺诈行为;三是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作为二手车经营者

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活动中应当首先确保自身已全面深入的了解交易车辆信息,相较于消费者,经营者获得二手车相关信息更方便。其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交易车辆信息。最后应向消费者解释可能产生歧义的合同内容。
作为消费者

由于汽车产品自身具有复杂的结构、配置,消费者没有专业能力进行真实鉴别,只得依赖于经营者的告知,因此应尽量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二手车经营者。二手车交易时应当提高警惕,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二手车辆保险情况等重要信息,也可委托第三方专业人士进行鉴定。
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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