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坑了!男子来南宁买二手车,开回家半路被交警拦截!车子有大问题...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141 | 时间:2023-02-15 15:21:21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在梦里
本以为捡了个小便宜
结果......
2019年7月,福州人梁某碰巧在百姓网看见一辆二手车的展示信息南宁二手车交易,认为车况不错,售价实惠,心里愤恨,便打电话给广州人刘某,说要订购其在网上展示的汽车,并打听售价是否可以再实惠一些。
刘某表示可以面谈,双方便约在广州碰面交易。
7月下旬的某三天,双方来到事先约好的某二手车交易地点。刘某查看了一遍梁某的汽车、行驶证及相关材料,打听了一些有关汽车情况的问题,双方便在买卖合同签字,一手付钱,一手交货。
图片来源网路
回程途中被警察拦截其实面包车已报废
梁某驾车回南昌途中南宁二手车交易,一路欢歌笑语,觉得自己赚大了。因此歌还没唱完,跑到一个路口时就被警察拦下。
图片来源网路
梁某未能明白如何回事,一张扣车单和一张罚单单就已递到眼前:处罚是由于汽车未订购交强险,扣车是由于汽车连续3次未验车,已于去年5月被强制报废。
梁某看完就懵了,看上去好好的一辆车,护照资料哪些都挺齐备,可没想起竟然存在如此多问题!
梁某悲痛中夹着怨恨,便打电话质问刘某。哪知刘某相机已开机,人也不知去向。
梁某悲哀,只好将刘某控告至南京苏圩法院。经过该庭副院长包其招式官的仔细审理,明晰了证据事实后,进行了裁定。
法庭裁定
1
原、被告双方二手车买卖协议无效,双方各自退还财产、财物。
2
因为涉案标的物二手车是强制报废物品,原、被告双方明知这一事实还进行交易,双方都具备过失,所以因为双方的过失造成的相关成本损失由双方各自承当。
3
最后上诉主张的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罚单等自身也按过失大小进行了承当。
法院告诫
刑法规定报废车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是无效刑事行为,双方签订的报废车买卖协议是无效协议。之所以无效,就是由于此种行为与协议违背了国家强制性的法律法规。
然而,报废车交易不但不受法律保护,并且因为其非法性当事人会遭到法律罚款。
另外,民法规定无论单位或个人,假如私自经营报废车,情节严重者,会构成违法经营罪。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则其它限制买卖的物品,搅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刑期或则罚金,并处或则单处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非常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刑期,并处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则扣押财产。
然而,法院建议你们在进行买卖交易时,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公民,不要因一时的小利或心存侥幸而触及法律的底线,最后落得人财两空,为时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