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案例丨村民要种菜、开发商要建墙,利益冲突怎么办?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3 | 时间:2023-10-03 13:55:07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新胜村是一个土地集中整治拆迁安置村,小部分村民已搬至新小区生活,大部分村民在等待二期工程建成后再搬迁。然而,在建设二期工程时,开发商搭建工地围墙却遭到了居住在新小区村民的抗议。原来,新入住村民利用小区空地种了蔬菜,正要收获的时候开发商要建围墙。围墙建起村民们就不能进去打理收获蔬菜了,于是联合起来要求开发商“赔偿”。开发商也很委屈,以正规开发、安全生产的理由,拒绝了居民撤销围墙、赔偿损失等“不合理”要求。双方就“围墙”产生了激烈的争执。
在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指导和支持下,和孚镇已建设了镇级社会工作站,在和孚镇新胜村也设立了村级幸福邻里中心。村民与开发商的矛盾日益激化,为有效调解双方矛盾、探索和谐发展的可能,由新胜村村委转介,和孚镇社会工作站和新胜村幸福邻里中心的社会工作者及时介入,组织相关方进行协商议事,以此化解矛盾。
社会工作者针对围墙之争从两个层面介入调查。
一是直接利益相关方。本次争议事件的直接利益相关方为开发商和种菜的新入住村民。为了能够了解双方的具体诉求,社会工作者分别开展了访谈。
开发商代表强调了安全开发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和规范性,强调是村民“贪小便宜”,诉求不合理,且阻碍了开发进程。开发商代表主要是站在理性角度思考这个问题,社会工作者肯定了开发商的想法,同时也将农民对种植和收获的情感传递给开发商代表,代表也表示,“都荒废了也的确可惜”。
村民代表则表示“对庄稼人来说,不只是钱的问题,糟蹋粮食是要遭天谴的”。社会工作者肯定了村民对于农作物的质朴情感,同时也表达了对工地种菜安全性的担忧。村民代表也认可,“安全的确很重要”。
二是其他利益相关者。作为公共事件议题,其他村民的意见同样重要。社会工作者邀请新胜村“两委”、村党员代表以及其他村民进行沟通,询问他们对于此次争议的看法。村“两委”和村民都表示,尊重开发商安全开发的流程,但也请体谅一下种菜村民的情感。
两方访谈调研汇总后,社会工作者对相关内容进行整合,认为双方尽管各有立场,但也能体谅对方的难处,而本村的社会环境也乐于看到双方和解,“围墙之争”存在协商的可能性。因此决定开展“围墙里的菜”这一协商议题。
社会工作者以增能理论为依据,通过协商议事的形式促进当地村民、开发商等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商议、决策、执行中,改善其在基层治理中的“失能感”,从而使各方主体以更具有主人翁精神的姿态处理社区自身的内部矛盾。社会工作者以鼓励者、使能者的角色,为当地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提供平等的、有温度的、具有关怀精神的平台。
社会工作者与多方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流程及参与人员之后,将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公告,让更多的利益相关方能够参与到基层协商议事之中。通过入户、电话、微信群、在村委会公示栏张贴通知等方式,社会工作者提前三天将会议议程传递到各个小区单元。

▲协商议事会议现场
最终,“围墙里的菜”——和孚镇新胜村围墙问题协商议事会在新胜村幸福邻里中心召开。此次民主协商会议的与会人员包括新胜村新建小区的村民代表、建设小区二期工程的开发商代表和村“两委”代表等。
会议开始,社会工作者作为会议主持,陈述了会议原则,如参与主题的平等性,即参与会议的各方都是平等的,享有同样的发言权和质疑权;议题的公共性,即本次议题环绕公共事宜,而非私人纠纷;尊重居民,即以尊重居民的整体性意愿为会谈前提等。
基于以上原则,社会工作者和与会代表一起讨论和制定了本次协商议事的具体规则,包括主持人中立、参与人员有序举手发言、就事论事、不进行言语攻击、不质疑他人动机、不打断他人发言、一事一议等。
社会工作者邀请三方代表发表自己的观点。
村民代表表示:“村民特别是老年村民有在家种菜的习惯,新小区除了这个集体空地没有其他地方可以种菜,所以不能搭建围墙”。
开发商代表表示:“搭建围墙是建筑工程的规定,也是出于对新胜村村民安全的考虑。如果不搭建围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村“两委”代表表示:“大家的安全是最重要的。”
村民代表不赞同,认为安全固然重要,但对庄稼人来说,糟蹋蔬菜是天大的罪过。老人们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去种菜,如果就这样糟蹋了,老人们是会拼命的。
开发商代表希望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做一做老人们的思想工作,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村民代表表示难以完成。在此阶段,社会工作者引导各方理性、克制发言,并试着转换视角看问题。
协商议事进入僵局,社会工作者积极暂停,将村民与开发商的发言进行了阶段性小结,安全生产和爱惜蔬菜是理性思考和质朴情感的冲突,希望大家通过彼此友好协商的形式,先搁置争议,探讨一下事情的解决方案。
村民代表首先提议:“安全第一,围墙要建也不是不可以,但因为村民的蔬菜遭到了损失,只要对村民们做赔偿,也能够接受。”
对于村民们提出的赔偿建议,开发商代表立刻表示反对,认为村民在村集体的空地上种植蔬菜,本身就属于私自占用公共用地的违法行为,是不需要赔偿的。
村民代表们随即说道:“那这件事情就解决不了了。”
至此,协商议事陷入第二次僵局,社会工作者适时邀请村“两委”代表发言。村“两委”代表提议大家各退一步,围墙要建,但先等一段时间,等村民们把菜收走了,再把围墙建起来。
村民代表表示,等蔬菜全部成熟最长需要两三个月时间,开发商则认为耽误的时间太久了。
发现了可行议案之后,社会工作者及时对各方代表的提议进行总结和聚焦:通过民主协商,大家已经达成了一些共识。一方面,出于安全考虑,围墙是必须建的;另一方面,村民们种菜辛苦,蔬菜也尽量不要浪费。基于以上两点,目前可行的议案就是村民们先处理蔬菜,开发商再搭建围墙。现在需要讨论的是,要预留多长时间收菜,接下来的议程可以针对这点进行发言。
在社会工作者的引导下,各方代表就“预留多少时间给村民处理蔬菜”进行协商。时间从三个月到两个星期,双方代表仍持有不同意见。此时,村“两委”代表根据其工作经验,提了一个议案:开发商现在就搭围墙,但围墙不要一下子全部围住,给村民留一个小门,方便村民进出处理蔬菜,定期两个月。届时围墙搭好了,蔬菜也都收好了,开发商再把围墙堵上,也不耽误工期。
对于村“两委”代表的建议,村民代表表示认可,但开发商代表仍有担忧,怕两个月时间一到,工地上还有蔬菜,到时候又要延长时间。
村民代表最终表示,新胜村的村民是讲道理有信誉的,讲定了就不会变。
大家对协商结果都表示认可后,社会工作者积极推动和孚镇社会工作站和新胜村幸福邻里中心出具民主协商会议的公示书,由各方代表签字后在幸福邻里的公告栏进行公示。村民们纷纷表示赞同,开发商也按照协商结果搭建好围墙并预留好一道小门。
两个月后,蔬菜采摘完成,开发商把小门封上。其间再无纠纷事件发生,并且在小门封上后,村民也不再阻碍施工。一场关于围墙建与不建的风波终于圆满解决了。
在本次协商议事中,社会工作者首先明确了自身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助者角色,整合多元力量,相信群众,让村民“说事”“议事”“理事”,把小区的事协商好、解决好。
其次,社会工作者充分相信村“两委”和村民领袖的领导能力,做好倾听者、协调者的角色。
最后,社会工作者将增能理论与在地经验有效结合,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方式,找到村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将共识转化为共为,达到围墙之争的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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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夏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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