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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手记】商品房预约合同开发商根本违约,购房者能否解除合同?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4 | 时间:2023-10-16 18:29:29



问:我2022年1月22日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约定我于签订认购书当日交付购房款83000元(含定金20000元),开发商应当于2022年1月25日前与我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我按认购书约定支付房款和定金后,多次找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至今无法办理《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导致我一直签不了正式购房合同,我能要求解除该认购书吗?
商靓律师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中明确约定了双方应当于2022年1月25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开发商因其自身原因一直未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导致无双方不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因此您有权解除该《商品房认购书》。

商靓律师醒:在行使解除权时应当注意解除权行使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值班体会

前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的群众咨询的内容各种各样,涉及民事、刑事各领域,还有多年前的遗留问题、社保待遇发放问题、婚姻家庭等多方面,我深刻体会到法律关系的复杂不能仅靠对法条的简单理解去理清,更应当注重通过不断实践、融会贯通、联系实际,才能更好的服务于每一个不同的案件、每一位当事人。

以上仅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来源 | 黄石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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