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积极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公告
作者:admin | 分类:企业名录 | 浏览:42 | 时间:2023-10-24 08:56:12为有效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的有关工作要求,息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探索推进“带押过户”办理模式,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努力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连接。实现不用先归还原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抵押、发放新的贷款。现就“带押过户套餐式”服务新模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方式
买卖双方贷款属同一抵押权人和不同抵押权人的均适用于该二手房“带押过户套餐式”服务新模式。
二、“带押过户套餐式”服务新模式的办理流程:
(一)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方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银行对买方是否符合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抵押借款合同;
(二)买卖双方、金融机构三方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
(三)买方贷款金融机构按约定从买方房屋贷款中先将卖方未结清贷款自行划转至卖方贷款还款账户,剩余部分划转至卖方个人银行账户;原贷款金融机构结清原贷款后,应及时申请注销原抵押权登记。
三、业务范围
业务办理范围息烽县全县范围内。

本抵押权人同意下列已设立抵押登记的不动产在抵押期间依法转让,并与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抵押权人已知晓该事宜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
特此致函
抵押不动产坐落:
抵押人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不动产权证书:
抵押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来源:息烽县自然资源局
编辑:杨珣
编审:勾明艳
签发:夏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