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

博润释法|开发商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违约责任诉讼时效应当如何起算?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7 | 时间:2023-10-24 13:41:01

点击蓝字  / 关注我们

律师简介

滕飞 律师

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

擅长业务领域:

办理类型涉及民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领域,专注于民事法律纠纷、企业日常法律服务。先后服务于四川北大荒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农投、黑龙江省直属粮库、黑龙江交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开放大学、黑河税务局、黑龙江鑫联华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新春木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金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擅长建设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物业纠纷、公司股权纠纷、金融合同纠纷、一般合同纠纷等。

房屋买卖当中往往会遇到开发商逾期办证的问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而逾期办证违约金诉讼时效问题在司法实践当中又是一个疑难复杂问题,那么,该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案情介绍:

【案号】(2019)辽01民终7613号

2012年12月14日,张某与沈铁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张某购买沈铁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的房屋,总价款16,000,000元。合同对房屋交付期限、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以及房屋产权证登记、逾期办理权属登记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张某已经依照合同约定向沈铁公司支付全部购房款,沈铁公司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取得初始登记批复,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沈铁公司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法院认为:

张某与沈铁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当事人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沈铁公司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2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本案中,从沈铁公司为张某出具的《准住通知单》来看,载明办理入住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且张某缴纳了涉案房屋2013年至2017年的采暖费,故沈铁公司应当在2014年12月5日前将办理权属登记所需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而沈铁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才取得涉案房屋的初始登记批复,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2014年12月6日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因双方在合同中对于逾期办证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并无约定,故一审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以张某主张的日万分之一标准判令沈铁公司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金并无不当。根据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沈铁公司应当承担2014年12月6日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至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时,沈铁公司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而张某于2018年11月13日提起本案诉讼,故一审法院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判令沈铁公司给付张某2015年11月14日至2017年3月15日的逾期办证违约金并无不当。

法官提醒:

购房者如果遇到开发商逾期办证,应在自逾期办证之日起三年内主张违约金。否则,超过三年的部分,如果开发商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将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ND

撰稿/房地产与建筑专业委员会  滕飞

排版/姜丹妮

审稿/刘开君

   往期推荐

博润活动|“热血昂扬 谁羽争锋”博润杯第六届羽毛球比赛暨迎新晚宴圆满举办

博润释法|从“大学图书馆骚扰事件”浅析大学校园如何搭建性骚扰处置体系、避免法律与声誉风险

博润活动|“情满中秋 浓情相聚”2023博润所中秋团建圆满结束

发表评论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