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的20%都不要了,只求退房?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2 | 时间:2023-11-10 18:20:57 这位希望得到gov帮助的网友在2021年7月,买了增城某楼盘,已支付30%首付,剩下的等待办理按揭贷款。现在房子不想要了,愿意承担房款的20%作为毁约金,只求退回10%的房款+不要房子,而且这10%的房款愿意给开发商时间慢慢退,等开发商有钱再退。昨晚粉丝群就有人问:宁愿亏20%都不要房??可是20%啊!不是小数目啊,有一套房不好吗。一看到增城+2021年7月,就明白了。我翻了一下那时候的房价,大概1.95又翻了一下现在的房价,大概1.15整整跌了有40%所以你们明白业主为什么只求拿回10%的房价,愿意给出去20%的毁约金了吧。所以你们明白为啥就是这样惨烈,开发商也不答应了吧。因为房子拿回来,房价已经跌了40%,卖出去开发商都要亏钱。而如果房子继续留在手上,下一步就是办理银行贷款了,贷款办下来后,还有30年可怕的月供,本来现在首付都跌没了,还要月供,如果换作我们,尽管房子不要算了。有粉丝昨晚给出来一个“损招”,就是一直不配合去办理按揭贷款,银行和开发商也不可能单方面给你办出贷款的,这样就不需要承担房贷压力了。我后面想了一点,其实这样更埋雷。因为你不去贷款,100%拿不到房子,等于30%首付一直压在开发商那里,而如果以后房价涨了,或者楼市恢复了,开发商就说你早就毁约了,按照合同约定就要赔20%,依然人财两空。而且等增城房价能上涨40%,估计非常非常难,现在放松限购的黄埔也依然在下跌滑坡,前景不乐观。如果房价不涨,你依然决定退房,那还不如现在就退了,起码不用担惊受怕每天等着收到开发商律师函。按照经验,买家毁约其实大部分情况其实可以无损退房,有商有量就可以,小部分情况下就只损失定金,或者到了某些环节就是损失20%的房款,损失20%其实已经符合开发商制定的购房合同了,可惜现在房价跌太多,20%都不能满足开发商需求,让买家也不得不求助于gov昨晚有一位粉丝分享了退房经验:要回顾整个购房过程,开发商是否有任何违规的地方,例如没有公示备案价、没有转入监管账户、违规改造房间偷面积、楼盘夸大宣传、预售证不符合规定、楼盘周边负面事项隐瞒等等,一般开发商行为有瑕疵的,也就好聚好散给你退房了。但实在遇到实在很缺钱的主,那就神仙都难救。说句一丝安慰的话,上面这位博主大概率就能按照合同恶性毁约赔开发商20%房款就能全身而退了,起码对手是开发商,有一个垫背的。如果是二手房,你房子免费送,全部首付都不要了,都没有人愿意接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