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房!原址拆除重建,“老破旧”再迎第二春?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8 | 时间:2023-11-18 21:18:17近日,位于北京丰台区马家堡路68号院2号楼正式启动“原拆原建”,引发广发讨论。
据悉,该栋楼建于1977年,至今已有46年“楼龄”,是丰台区首个老楼拆除重建试点项目,整个实施过程由政府主导,居民共同决策,政府、产权单位、居民三方共同出资推进。
居民配合度也非常高,征询率、参与率、签约率等均达到100%,且集中交款从11月6日开始,截至9日下午已有60多户居民进行了房屋初审,交纳了首付款。(信息源自:中国房地产报)
这似乎也意味着,老旧小区终于有了“新解法”,发展方向也已逐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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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并非是北京首次进行“原拆原建”。
早在2019年,北京便首次进行了“原拆原建”试点,试点小区为朝阳建外街道光华里5号、6号楼,且该小区居民已于2022年拿到房门钥匙。
20年和22年,北京市分别发布了《关于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文件被称为“178号文”)和《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
文件中明确提出:
各区政府对简易住宅楼和没有加固价值的危旧楼房,在遵循区域总量平衡、户数不增加的原则下,可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
并提出“成本共担”,即原拆原建的改建资金由政府、产权单位、居民、社会机构等多主体共担。
说回成都,其实对于危房重建也已有明文规定。
今年5月18日,成都规自局、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危房原址恢复重建工程规划许可办理规则》的通知。
文件网址链接:https://mpnr.chengdu.gov.cn//ghhzrzyj/sjwj/2023-05/18/content_cfae3984169f4332b3ad42cf5ed61955.shtml
简单归纳来看,申请进行危房原址恢复重建的项目,主要需符合以下条件:
1、锦江、青羊、武侯、金牛、成华五城区内,无地下室和其它楼栋相连的低层住宅。
2、已纳入市住建局管理目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局鉴定结论意见为:D级/Dsu级且明确为需停止使用的、整体拆除重建项目。
3、未被纳入旧改、棚改范围。
总的来说,相对于北京已较为完善且丰富的危房改建政策与经验,目前成都的危房改建模式只是搭建了一个大体雏形,后续还需要持续进行探索,不断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成都已有成功案例,即“太升北路31号院(3号和5号房屋)的危房翻新重建”。
2022年4月,街道向产权单位发送了关于对该处危房安全隐患治理的函书,后经过现场多次查看鉴定,太升北路31号院3号和5号房屋被相关单位鉴定为“D级危房”。
今年5月,在不动摇房屋基本格局,“不长胖,不长高”的原则下,结合居民意见,对此处进行了自主紧急排危工作,这与北京的“原拆原建”,亦有异曲同工之处。
经过3个多月的紧急排危,如今这里已长出一栋灰白色的二层小楼房,一个个10㎡左右的小房间有序排开,且每间房都配备有独立卫生间,干净明亮。
此外还有一个典型的代表,就是我们之前曾跟进探访过的中央花园二期。(原文链接请戳☞99.9%同意!成都万人小区决定“自拆自建”,老破小有救了!)
自2018年开始,小区业主组织开展“自拆自建”,历时五年多,目前小区业主的意愿率基本已达100%。
只不过,中央花园二期的情况又与危房重建有一定区别。
目前成都也暂未出台过此类相关文件,因此后续能否顺利完成“自拆自建”,尚未可知,即便可以施行,但具体怎么建、谁来建等方面,亦存有较大可讨论空间。
房龄久、问题多的“老破小”焕新,是当下社会中的一个热门话题,实操过程中的困难也非常多。
那么,“原拆原建”与“旧改”究竟有何不同之处呢?
所谓“原拆原建”,就是指把老旧楼房进行大规模拆除,在原址上再建新楼;“旧改”,则是在不改变主体的情况下,对上下水、外立面、公共活动区域、停车棚、 门禁、绿化带等进行改善提升。
二者的操作模式有本质上的不同,而最大区别则在于“成本差异”。
原拆原建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皆远大于改造,这也是为什么现行规定仅对危楼进行重建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不可否认的是,原拆原建,无疑给市中心老楼们指明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更新路径”。
若中央花园二期的“自拆自建”能够成功实行,无论是对成都还是全国各地的老旧小区来说,显然也将具有更广泛性的参考意义。
最后,关于老旧小区焕新,大家怎么看呢?
本文主笔︱白渡︱购房通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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