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多个楼盘“违规交房”遭质疑,商品房仅通过单体验收能否交房?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8 | 时间:2023-12-06 08:02:28后台私信截图
2023年11月10日
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大理州州长留言反映
花韵水郡小区多次延期交付
尊敬的州长您好,我们是花韵水郡小区业主,我们于2020年购买花韵水郡小区住房。根据购房合同约定于2022年底交房,但至今仍未交房,现小区设施已基本健全,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无果,经了解,现小区虽未交房,但开发商已通知可以提前装修,且只有39户可以拿到钥匙提前装修,经多方了解,开发商与施工方因涉及工程款问题无法验收,此项目已申请保交楼贷款,资金到账,不知是否真的用于该项目才导致迟迟无法交房。现向州长求助:
一:小区未交房就同意业主装修是否违背验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保交楼贷款是否真正用于该项目。
三:请帮助明确交房时间。
四:请帮助督促相关部门,办理验收及交房办证
10月29日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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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大理州州长的留言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交办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花韵水郡小区延期交房”的问题。经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您于2020年11月11日购买了云南大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花韵水郡”项目*栋***号房,合同第十一条约定,交付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对于花韵水郡项目延期交房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多次约谈该企业的负责人,敦促该企业加快组织完成项目收尾和验收等程序,争取尽早交房。关于买卖双方的合同纠纷问题,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年11月13日
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云南省省委书记留言反映
龙都春天小区违规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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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8年1月签合同买了大理市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龙都春天楼房,开发商违规预售,交钱时房产销售口头承诺2020年12月份交房,但是合同约定2022年12月31日交房,建楼房后,2023年11月拖延11个月后电话通知交付,并要求业主提前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没有经过验收审批后强行安排业主办理入户手续,没有公示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没有大理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盖红章),不具备办理房产证资格。
请政府介入调查,督促大理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尽快合法合规交房,依法依规办理房产证。
留言截图
11月29日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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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云南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交办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龙都春天项目逾期交房及未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经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您于2020年1月6日购买了大理南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龙都春天”项目*栋***号房,合同第十一条约定交付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目前一期1#、2#、S1#、S2#楼已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并通过了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因绿化、规划、消防等涉及整体项目未全部完成,不能单独完成一期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针对该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加快组织项目收尾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争取尽早达到办证条件。关于双方的合同纠纷问题,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所反映的相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未经综合验收合格能否交房?
龙都春天项目属于建设工程单体竣工验收完成但由于收尾工作未完成而影响到整体项目综合验收的情形,洱海福门、花韵水郡单体竣工验收完成情况未知。此前,大理海上明月、南涧县御景华府小区也被爆出提前允许业主入住的情况,未综合验收的原因是开发企业和施工方存在经济纠纷,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单体竣工验收,是指在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参与下,以鉴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的程序,是“竣工即验收”改革的一项成果,目的是缩短项目落地投产周期,提高开发建设效率。在一定条件下,单体建筑验收合格是可以进行交付的。
满足单体竣工验收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消防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即“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交付和使用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实际情况当中,业主接房的目的就是对房屋进行实际使用,如果房屋一直没能完成收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那么即使业主自行完成了装修也不能入住。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规定,开发商通知交房,还应当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买卖本身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均需要遵守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其中包括购房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标准,出现开发企业的违约情形业主是有权拒绝接房的,如果属于根本性违约,购房者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总结,虽未经过综合验收但单体建筑已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可以交付;如果交付的房屋状况不符合双方约定的交付标准,业主也有权利拒绝接房。但业主签署了入住登记表(或相关收楼文件)、接收了钥匙,则视为房屋已经交付使用的,则无法再主张接房以后开发商的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来源:滇西房网
撰稿: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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