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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老头获拆迁款1300万,2年后开发商报警称:协议是被迫签的!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20 | 时间:2023-12-14 01:40:29

河南朱大爷房子拆迁,从开发商那获赔1300多万的补偿款。

可两年后,开发商将他告上法庭,想让他退还1300多万,这到底怎么回事?
 
朱大爷家住河南郑州金水区某村。
2000年,他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了一栋5层楼高的砖房,自己一家人住2层,另外3层对外出租。
 
眼看出租房供不应求,于是在2007年,他东拼西凑了200多万,在原来楼房的旁边又建了一栋6层楼高的房子,全部拿来当出租房。

这两栋楼的面积,加起来共有1500多平方米。
 
2012年,当地开始拆迁,搞开发。
按照政府部门的算法,朱大爷家将获赔74万元左右的拆迁补偿款和200平方米的安置房。
 
1500多平方米的房子只能获得这些补偿款,想必大部人都不乐意。
 
朱大爷一直觉得村里的补偿协议不合理,多次协商无果后,他成为一名“钉子户”。
 
后来,当地的开发商为了加快开发进程,主动找上朱大爷家,谈搬迁的事宜。
 
经过多次协商谈判,双方达成一致,开发商另付给朱大爷家1300多万的拆迁补偿款。
 
2017年7月17日,双方签订了3份拆迁安置补充协议,当时开发商也出具了一份承诺书,表示该补充协议属公司自愿。
 
摇身一变,朱大爷成为一名“千万富翁”,原本打算好好享受晚年。
可谁知,两年后,他却因这笔巨款被告上了法庭,失去自由之身。
2009年,当初的开发商向当地的公安局报了案,声称:
“2013年到2017年,朱大爷家一直拒绝搬迁,以致这5年间公司项目无法推进,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4亿。后来,被迫无奈之下,公司才与朱大爷家签订不合理的补偿费用。”
 
因为这份状告,朱大爷被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9年12月,当地的检察院指控朱大爷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直到2021年12月,朱大爷才被法院取保候审。
 
一审宣判的结果是:朱大爷因犯寻衅滋事罪,涉案金额全部追缴,判刑4年。
 
面对这样的宣判结果,朱大爷十分不服,果断提起申诉。
 
上诉后,法院重审改判一年半,追缴84万元。奇怪的是,当时检察院还以量刑畸轻,提起抗诉。
 
然而,面对重审后的结果,朱大爷仍不服。他认为在此期间他根本不存在敲诈勒索和故意挑事的行为,他决定继续上诉,还请了当地最好的律师为自己无罪辩护。
 
当初开发商与朱大爷不是签了自愿承诺书,为何就变成“被迫”签订协议?
如果真如开发商说的“被迫”,为何事后不及时报案,而是选择两年后再报案呢?
开发商的骚操作让人充满疑惑和不解。 
不过,据朱大爷描述,开发商手上很有可能抓住“日期出入”这个把柄。

朱大爷说,当初他与村里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同上,写的时间是2013年。
但实际上,当时他是与开发商签了协议之后,再签的村里的协议,按道理合同上签的时间应该是2017年。
 
可见,关键时刻,细节的重要性。
 
有多少人一辈子能遇上一次拆迁,而一次拆迁可能改变一个家庭几代人的命运。

所以,面对这样的机遇,小编更偏向认为朱大爷当初的行为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据理力争罢了。目前,朱大爷的案件还在等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愿事情的真相早日水落石出。
 
对此案件,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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