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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做广告,我就送你小区业主信息” 南通12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获刑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61 | 时间:2023-12-14 09:04:21

南通市某广告公司业务员为了增加销售业绩,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做起了“给我做广告,我给你业主信息”的“生意”。社区。” 结果,他和他的12名被告一起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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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被告人孔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张某等9名被告人被判刑,被告人沉某、刘某免予刑事处罚,无需等待缓刑和罚款。

案件基本事实

被告孔某是南通市一家广告公司的销售人员,负责推送社区广告。 他是一名文化专业的中专学生。 在很多人眼里,广告业务员是一个入门门槛低、能赚大钱的职业,但前提是必须经常接业务。 进入2015年下半年,孔的广告销售业绩连续几个月排名公司垫底,收入自然直线下降。

孔先生此前曾在多家房地产公司从事销售工作,认识很多在房地产公司担任销售员的“兄弟”。 为了增加自己的销售业绩,孔先生想出了通过广告向社区业主发送信息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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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孔某向南通市某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沉某索取了南通市某住宅小区的小区名称、门牌号、单元号、楼层等共计1729条市民个人信息。 、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被告刘某是某品牌衣柜的加盟商。 在看到孔某在微信群里发布的向社区业主做广告和发送信息的消息后,他主动添加了孔某的微信账号,并与他协商在南通为他提供帮助。 在某小区投放衣柜广告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孔某按照承诺将上述1729条业主信息原封不动地发送给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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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至4月,孔某从其朋友高某(另案处理)处获取南通市多个住宅小区的公民个人信息8594条,包括姓名、联系方式、房间号等,其中3000条个人信息。 有的涉及房屋面积信息,有的涉及车库号、车库面积、业主居民身份证号码、配偶子女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一种或多种信息。

濠孔在推销广告业务时查个人房产信息 南通,将上述公民个人信息无偿出售或提供给张某等10人,其中包含业主姓名、联系方式、房间号等公民个人信息10万余条。非法获利1200元。

案发后,12名被告人接到办案民警电话后均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判决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查个人房产信息 南通,被告人孔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沉某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泄露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被告人张某等九名被告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刘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上述12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本案中,除孔某、沉某提供、出售外,其他10名涉案被告人作案时均有合法工作。 他们基本上都是抱着发展业务、提高业绩的初衷,最终实施了本案的犯罪行为。 现有证据证明,涉案公民个人信息并未被利用进行进一步传播扩散,案发时未造成引发其他犯罪等严重实际危害后果。 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 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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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监管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张某等被告认为,涉案公民的个人信息不属于“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的住宿信息、通讯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个人信息”的范围。司法解释规定“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 ”应认定为普通公民的个人信息,只有达到5000条以上才能认定犯罪。 为此,遂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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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线法官

该案二审合议庭庭长杜凯林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或单位任意获取和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公民的安全受到威胁。 ' 个人信息也受到极大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第二款规定,以盗窃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取得的财产的,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 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杜凯林表示,为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以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其他方式。 同时,第五条第四款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提供住宿信息、通讯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项以上的,财产安全属于刑法第一条的规定。 第253条之一规定的“严重情节”。

本案中,经调查发现,涉案公民的个人信息主要为社区和业主信息,主要包括房间号、业主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不少房产还涉及房屋面积、被拆迁等。房屋面积、安置区域等与“住宿信息、通讯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同等重要的信息,应当认定为“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其他个人信息”司法解释规定的严重、特别严重标准的条文数量有500条或者5000条以上。 因此,依法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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