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一小区开发商被处罚!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4 | 时间:2023-12-15 00:27:252023年9月份,郓城县住建局建筑市场检查中发现,郓城慧源置业有限公司在郓城县阳光左岸项目施工中,存在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行为。并且有1、《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询问)笔录》1份;2、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存根)1份;3、承包合同1份等证据佐证。
本机关于2023年11月16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
鉴于以上事实,本机关认定郓城慧源置业有限公司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之规定,现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参照《山东省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经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审理小组对该案集体讨论,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罚款3400元整,对你单位负责人崔慧丽罚款340元,对丁永振罚款340元。
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请于十五日内到郓城农村商业银行或者通过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郓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
执法人员: 陈洪雷 执法证号: 15160716048
执法人员: 王树龙 执法证号: 15160716037
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