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新化县东方某苑违规交房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8 | 时间:2023-12-15 01:20:07 提示:点击上方"在新化" ↑ 免费订阅新化县东方某苑违规交房娄底市新化县网友gtj7a0y2023-12-13 09:16:59打印留言投诉举报自然资源尊敬的上级领导:我们是新化县东方某苑(位于上渡街道办事处沿河路东侧与科苑路北侧)的业主,于2019年12月31日与湖南省东方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双方约定交房日期为2021年5月30日,可至今未交房。主要问题:一是绿化率不达标,小区验收时在前坪植了一些红叶石楠球,待验收后就移开了;二是小区一栋三楼、二栋二楼、三栋二楼规划设计为架空层,被开发商违规改为商用;三是消防存在安全隐患,该小区批准建设为17层,实际违规建设22层,消防验收时在四周建了一些消防楼梯,但验收人员走后就拆了一些;四是违反湖南省化解房地产办证难政策要求交房即交证的规定,开发商仗着有职能部门撑腰,延迟交房2年多,至今未与业主做任何说明,也没有交证。以上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是新化县有关部门与房地产开发商相互勾结,执法不严,包庇纵容造成的。我们全体业主请求上级部门严查以下单位在上述问题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渎职行为,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1.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在本小区建设和验收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和渎职行为。一是本小区批准建设为17层,但实际建设为22层,自然资源局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不到位,反而让违法建筑验收合格;二是本小区每栋都规划设计有架空层,验收之前事实上已经在做商业用途(一栋现为足浴城、二栋为宾馆、三栋为美容店),且业主已于2023年3月27日通过信访反映了这个问题,为什么在验收时还能通过?且该局一直不作为,没有对绿化被移除和架空层违章行为进行执法,听之任之,继续损害全体业主利益,并造重大安全隐患。三是约定小区绿化率为30.1%,验收时就在前坪临时植入小红叶石楠球,二天后就移开,为什么还能通过验收?2.新化县消防大队:巡查和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一是架空层被开发商擅自改商用之后,足浴城、宾馆、美容院均为公共场所,但这些公共场所没有单独的消防通道,与业主共用电梯和楼道,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二是消防验收时在楼栋四周临时安装了6个钢架消防楼梯,等验收人员走后就拆除了2个,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点击上面名片进入公众平台获取更多后续信息3.新化县人民法院:滥用职权,践踏公平。本小区由于无故延期交房,我们部分业主于2022年10月上诉到新化县人民法院,但法院一直以诉前调解为由拖到2023年1月才在原告的催促下立案,走简易程序,于3月开庭,到8月才判决。走简易程序,按理是3个月内必须判决,但拖到8个月才判决。法院的解释为后来变更为普通程序。我们要问新化县人民法院,程序的变更为什么没有通知原告和代理人?变更为普通程序后理应在6个月内判决,为什么一再拖到8个月后?如此赤裸裸的践踏法律的尊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明确签订2021年5月30日交房的,延期了二年多,新化县人民法院居然能用经和业主协商延期2个月(业主不知,也未收到任何短信),疫情原因延期5个月、政府停止审批结构板又顺延几个月时间,和延期没有给业主造成实质性损失为由,判业主败诉!违约延期交房的时间,竟被新化县人民法院算得天衣无缝,和开发商串通一气损害业主利益!!4.县住房保障中心:存有失职渎职行为,与开发商擅自改动面积或默许开发改动面积骗取业主利益行为。办理房产证面积与2021年12月27日新化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的测绘报告各套房面积相差1个多平方,利用数据造假,将原需补业主差价5000-10000元不等的事实,改成了基本平衡的事实。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