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新房交付遇质量问题,何种情况才可拒交物业费?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22 | 时间:2024-04-26 00:28:32生活中,当我们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我们可以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修复。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拒交物业费吗?何种情况下拒交物业费法院才予以支持?我们一起来看连州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
基本案情
2018年,黄某购买了连州市某小区一套商品房,2019年3月,黄某前往自己购买的房屋查验,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收楼,并要求开发商修复房屋,但因修复结果未能达到要求,黄某一直未办理收楼手续,且未支付物业服务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认为开发商已经于2019年3月向黄某发出了收楼通知书,且其已依约向被告黄某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但黄某未能按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遂向连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黄某向其支付2019年3月至2023年2月的物业服务费。黄某则认为,购房合同约定2019年3月收楼,但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未能收楼,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应当由开发商承担。
裁判结果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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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何祥振 黄嘉玲
编辑:雷晓媚
校对:唐芳
审核:吴哲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