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坊悠悠】第五把锁即将打开!楼市开始放“大招”了?现在的楼市似乎又来到了新的转折点;有些逻辑其实不复杂,需要连贯的理性思考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1 | 时间:2024-05-01 00:22:38(全文1000余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标题以【那坊悠悠】开头的文章由 潜芸、文娜共同负责,这类专题文章包括通告、通知、基础性.....等,阅读门槛较低,文章信息量不多,并且将不会存在任何引导链接,适合普通读者阅读和传播。
https://www.gov.cn/zhengce/2015-12/25/content_5027638.htm
https://www.gov.cn/xinwen/2015-12/24/content_5027585.htm
简单回顾2016年成都楼市调控政策(2017年01月01日后的调控政策本篇不作讨论)
在中央楼市调控政策的主导下,2016年的成都楼市,可谓历经了冰火两重天,由前三个季度的政策利好基调,急转为严厉调控楼市,且范围大、力度强、频率快,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厉调控”。
2016年02月02日,央行出台政策,将非限购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低20%。
2016年02月14日,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协调指导下,成都主城区居民家庭 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将降至25%;其他地区低首付比例将降至20%。
2016.02.14 关键词:降首付比
降低首套房首付款比例,无疑是减轻了刚需群体的置业压力,成都在2016年开年就为全年的楼市奠定下基调:保障刚需,惠及民生。
2016年10月01日,成都市政府批准了房管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
文 号:成办发〔2016〕37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通知规定: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016年10月09日:成都所有区域,首付首套3成,二套4成,三套及以上不发放贷款。(不同行政区域实际执行时间有一定延迟)
2016年11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正式发布了限购升级措施。
据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17日发布的通知,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2016年11月18日,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二套房首付7成,三套及以上不贷款。(不同行政区域实际执行时间有一定延迟)
2016年10月01日,成都市政府批准了房管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
文 号:成办发〔2016〕37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通知规定: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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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开始发出你不同的声音,周五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