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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0 月 16 日徐州市公务车辆公开拍卖,多款车型等你来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116 | 时间:2024-07-23 22:03:40

根据委托,我公司定于2019年10月16日13:00在徐州银地二手车交易市场四楼东南拍卖厅通过现场及汽车街网络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以下公务车:

①苏州柯斯达品牌客车;②苏州柯斯达品牌客车;③苏州柯斯达品牌客车;④苏别克GL8;⑤苏现代ix35;⑥苏解放佳宝;⑦苏起亚智跑;⑨苏别克君越;⑩苏皇冠。

本次拍卖车辆将于10月14日、15日在银地二手车市场四楼进行集中展示,请有意竞拍者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报名并缴纳每辆车1万元押金即可参加拍卖,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16:00。

电话: -

公司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55号(益博巷内20米)

徐州中桥拍卖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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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委托拍卖公司对徐州市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通知。

1、拍卖标的:徐州市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详情见拍卖品目录

二、车辆拍卖及展示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所有车辆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拍卖师及委托人对拍卖品的状况、质量及瑕疵均不作任何担保。拍卖师提供的车辆资料、清单、图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荐等形式对车辆状况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师对业务人员口头陈述的错误及图像传达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车辆如需维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有责任亲自或委托专人查看公开展示的拍卖车辆,充分了解拍卖车辆的状况、质量及瑕疵。一旦竞买,即表示知悉并认可拍卖车辆的现状,并对自己参与拍卖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车辆均以现况展示及拍卖,拍卖图录、拍卖车辆展示信息表、技术状况表内之行驶里程、事故状况、保险、排量等资料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必须亲自验货,如与实际情况有任何不符,拍卖师不提供任何担保。

3.拍卖规则:

1、委托人及拍卖师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更正拍卖车辆信息、移走或收回拍卖品,且不受竞买人追索。

2、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的递增拍卖方式,竞买人最高出价未达到底价的,其出价无效。拍卖过程中,拍卖师先宣布起拍价及加价幅度,竞买人以举手或喊价方式竞买、加价。竞买人一经出价,不得撤回。最高出价经拍卖师确认三次,落槌即为拍卖完成。

3、拍卖师有权调整拍卖加价幅度,并有权对现场作出的竞买人出价予以确认,如竞买人同时举牌,则以拍卖师确认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涨价幅度进行涨价,每次涨价不得低于规定的涨价幅度,超过规定的涨价幅度不设限制。当其他投标人有更高的出价时,其出价将失去约束力。

5、每个车牌只能拍卖一辆车,买方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同时交回成交车牌。

4.交易付款:

1、本次拍卖的拍卖佣金为成交价的5%,成交价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2、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向拍卖公司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代理费用,逾期不支付视为违约,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竞买保证金及付款账户应为买受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即付款人应与竞买人为同一人),如需委托他人支付的,双方须到中桥拍卖公司办理代付的授权及承诺手续。

5、车辆过户登记(所有权转移)协议:

1、拍卖的车辆牌照将由车辆管理部门收回,买受人在过户登记时必须重新选择车辆牌照。

2. 客户已在车辆交付给买方前处理完所有违规事项,如在过户过程中仍发现违规事项,买方可自行处理,费用由客户承担;或等待客户处理,如因此延误过户,敬请谅解徐州二手车交易市场地址,拍卖师及客户对此概不负责。

3、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即为实际购买人,在车辆过户登记时不可更改。

4、本公司车辆售出后,请买家等待数日,待本公司开具发票后,买家方可前往业主处领取。

5、事业单位车辆,国家税务局、市车改办授权中桥拍卖公司代收车辆增值税、附加税等,买家凭代收税票到银迪二手车市场交易大厅换取二手车交易发票并办理过户手续。(目前车辆增值税代收只能开具收据,不能单独提供发票;如竞买人确实需要发票,请慎重考虑后再竞买)

六、车辆交付:

1、买方在付清本次拍卖所售车辆的全部价款后方可提车。买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后,须于两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付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到徐州银迪二手车交易市场提车。逾期未提车,买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仓储费及滞纳金(仓储费及滞纳金均为100元/天/辆车);一周后仍未提车,买方应承担车辆损坏、丢失的风险。

2. 买方收到车钥匙并签署提车单即视为交付完成,买方凭提车单即可到车辆存放地点提车。

3、自交货之日起,车辆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VII. 违反合同:

1、每笔定金仅限对应售出的车辆,若买方违约,定金仅用于处理该车辆的违约。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的,买受人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定金等价款不作为违约金退还,拍卖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取回该车辆重新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其本人及其委托人第一次拍卖时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佣金。如果重新拍卖所得低于原拍卖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其差额。

3、投标者不得相互串通,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

4、拍卖结束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特别说明及风险警告:

1. 如因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其他原因导致部分车辆过户出现问题,拍卖公司将尽快处理,因此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拍卖师和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敬请谅解。

2、拍卖车辆如因未发现瑕疵、档案问题等原因无法移交(过户),拍卖师可在向车辆改革处报告后退还车辆徐州二手车交易市场地址,并全额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委托人和拍卖师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本次拍卖车辆均为二手机动车,迁出车辆需符合迁出地车辆管理部门对尾气环保排放标准等准入条件的要求,具体条件请竞买人咨询拟迁出地车辆管理部门。拍卖人不负责核实、确认相关信息。拍卖结束后,如徐州市车辆管理所拒绝移交档案或移交地实施机动车限购、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过户)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将不予退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买方应承担相关税费

以下税费为现行政策,有关部门如有调整,以实际执行为准:

1、车辆增值税等:共计约占拍卖价的2.8%(由事业单位征收,企业不征收)

2、拍卖佣金:拍卖价的5%(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3、车辆评估费:500元/辆(代评估公司收取)

4、车辆保管费:300元/辆(保管单位收取)

5、车街平台交易费:200元/辆(车街平台收取)

拍卖完成后,成交价款及上述税费将由车街平台统一收取、结算。

7、交易服务费:300元/辆(二手车交易市场收取)

8、牌照费及其他费用:按车管所规定缴纳(由车管所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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