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

海口限购政策问题解答:军人改制、人才落户、户籍迁入等相关事宜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1 | 时间:2024-07-29 09:04:08

海口限购政策回顾

1、如果是驻海南的现役军人,由于体制改革还没有办理户口,会受到限购吗?

答:因军队调整,转入地方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等情况,关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购房政策,可以参照琼建房[2019]94号文件执行,单位会出具情况报告。

2、已落户海南的人才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证明人才身份?购买多套房产有什么限制吗?

答:如因人才引进等原因迁户,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即可按照本省户籍居民资格条件购买住房。

3、在海南公安户籍登记时,是否需要注明迁入方式为人才引进,才能按照海南户籍政策购买房产?

答:2018年5月13日后落户海南(已取得户口簿),符合《行动计划》规定的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无论落户方式如何,均可凭户口簿、相关学历证明等申请海南永久居留,并可在我省购买商品住房,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购房待遇。

4、我是政府引进的人才,配偶以家属身份在本市落户或者未在本市落户,这符合限购政策吗?

答:如果您2018年4月22日后已落户或者未落户,只写配偶名字的,需符合房屋所在地区限购政策,提供2年或5年社保或个人完税证明,且名下无家庭成员住房且只能购买一套房屋。

5.亲属随迁人员未在企业登记,如何认定其符合限购政策条件?

答:注册在海口市的企业海口房产信息登记,其员工有购房需求的,可向承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办理。

6、已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才有资格购房?

答: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师以上专业资格证书、学业信用报告、劳动合同(劳动协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承诺书。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或无购房记录的,可以在海口购买住房,每人限购1套住房。

7、港澳台同胞在海南购买住房是否符合限购政策?

答:港澳同胞在海南购买住房,适用外地居民限购政策;台湾同胞取得海南居民居住证后,如其姓氏下无住房购买记录,可在海口市购买一套住房。

8、外地户口购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非本省户籍家庭(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海口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新建或二手产权酒店,需提供:1、家庭成员无房产承诺书,由个人签字盖章;1、具备交易资格的承诺书(在公众号上填写承诺书);2、户口簿;3、结婚证/离婚证;买卖双方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须提供其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在购房前已在本省任意市、县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两年或五年及以上的证明。

9、驻海南现役军人,驻地证件签发单位与军官证签发单位不同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现驻留单位可以出具情况说明。

10、海南户籍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才有资格购房?

答:监护人可以代为办理,只需提供户口簿和出生证明即可。

11.企业可以购买商品住房吗?

答:自2019年1月8日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出售商品住房(经核准的人才轮换住房除外)。

12、在海南落户的大学生集体户口是否执行海南的政策?

答:海南高校大学生集体户口不视为省内户籍,受非海南限购规定约束。

13.直系亲属是谁?

答案:父母、子女、配偶、祖父母。

14、我原本是海南户口,因学校原因转为学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户口又迁回海南,有购房限制吗?

答:具有本省户籍的居民,在省外高校就读,毕业后学校将户口迁回海南的,不视为4月22日后迁入的常住家庭,但需提供户籍转移记录。

15、我之前在海南缴纳过社保或者个税,可以凭原有的社保或者个税记录购买房产吗?

答: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可以累计缴纳,非本市居民如曾在海南工作过且有正常缴费记录的,继续予以承认。

16.已实际引进、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需提供哪些材料申请购房资格?

答: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向急需紧缺人才行业主管部门(园区)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园区)批准并报市委人才发展局备案;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据记载,本人可在海口市购买住房一套。

17、各类灵活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资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身份证复印件;省人才发展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期限3年以上的合同(劳动协议)及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在海南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常住户口簿。

18、如果您在海南高校就读,原为海南大学生集体户口成员,2018年4月22日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是否符合限购政策?

答:已毕业并在海南省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工作的大学生,其户籍在本单位集体户的,可视为具有本省户籍,购买住房执行本省户籍居民限购政策。

19.如何区分进入系统的人员类型?

答:(1)具有海南省户籍且身份证号码以46.469开头的居民,应选择“海南人”(未迁出海南省或未从学校集体户口迁回的人员);

(2)2018年4月22日之前为海南省户籍,2018年4月22日之后为海南省户籍的,选择“新海南省常住户口”(填写迁入时间,2018年4月22日之前取得迁入证的,4月22日之后取得户口的,填写迁入证时间,以户口簿记载的迁入本市日期为准);

(三)驻海南军官从驻海南现役军队中选拔;

(4)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选择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

(五)省外企业迁建人员来琼安置;

(6)发展局认定人才选拔型省委发展局认定人才(持有发展局颁发的证书的人才);

(7)外省居民请选择“非海南籍”。

20、我已经具备购房资格,但想取消之前的购房资格记录,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申请人已具备购房资格且资格仍在有效期内,可关注海口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中心公众号,进入住房资格申请页面,点击取消住房资格申请。

21、购房资格有效期是多长?

答:购房资格自核准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

22、购房资格到期后,可以重新申请吗?

答:原购房资格代码已自动取消,可以重新申请。

23、夫妻双方各拥有一套房,其中一人还能在海口市购买房产吗?

答:根据《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本地居民限购多套住房政策和现有住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20〕105号),通知要求:一、本地居民限购多套住房政策(一)各市县要严格落实本地居民限购多套住房政策。对在本省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常住地家庭,停止向其销售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自2020年3月8日零时起生效。

24、海口市的房产可以赠与外省户籍的父母吗?

答:根据《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限制政策及现有住房出售相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20〕105号),通知要求:1.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限制政策(六)捐赠住房不受住房套数限制,可凭捐赠合同办理网上合同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捐赠人向非直系亲属捐赠的住房套数,仍视为捐赠人实际拥有的住房套数。

25、通过司法拍卖出售的房屋可以转让吗?

答:根据《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本省本市居民限购多套住房政策及现有住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20]105号),通知要求:1.本省本市居民限购多套住房政策(七)涉及司法交易的房地产拍卖,竞买人须遵守我省本省本市居民限购多套住房政策,拍卖公司应在拍卖公告中明确。拍卖公司须对竞买人购房资格进行审核。2020年3月8日0时前完成拍卖的,凭《成交确认书》可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对于经司法拍卖程序仍无法处置的不动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不动产交由执行申请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不受房屋套数限制,可凭生效裁定办理网上签约备案程序和不动产登记程序。

26、购房资格码可以用于购买多个项目吗?

答:购房资格码一旦使用即失效。

27、商品房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前可以收取费用吗?

答:商品房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前,不得违法收取认购款或其他任何含有预订(确定)款的资金。已交纳首期预订金但未选定楼盘的客户,如被选定为第二期销售对象,以首期已交纳的预订金作为第二期预订金的,该笔交易不予认可,不能作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手续的依据。

28、本省居民申请购房资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只需上传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即可(信息以家庭为单位提交,凡是户口簿上用过的名字及证件都需要输入)。

29、购房资格申请只能由开发商提出吗?

答:不是,您也可以通过关注海口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中心公众号申请购房资格。

30、如果购房者是外省居民,在海南没有社保、个税缴纳记录,但其家人中有一人有缴纳记录,能否使用该房产?

答:非本省户籍买家,只需提供购买日前其家庭成员之一已在本省各市县缴纳社会保险两年或五年及以上证明。

31.家庭成员有哪些?

答案:配偶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

32、限购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案:2017年4月14日。

33、限购区域什么时候开始划分?

答案:2017年5月10日。

34、非限制地区居民什么时候开始需要缴纳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

答案:2018年4月22日。

35、海南居民限购二套住房什么时候实施?

答案:2020年3月8日。

36、还需要提供无房无登记证明吗?

答:申请购房资格时无需提供此信息。

37. 限购区域如何划分?

答:滨江西路以西、长通路以东、南海大道及红城湖(含海甸岛、新埠岛)以北、椰海大道以南、绕城高速以北、铁龙路以西的区域。、粤海大道以东所包围的区域。

38、限购地区和非限购地区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分别是多少年?

答:限购区域累计缴费需60个月以上,非限购区域累计缴费需24个月以上。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交个人所得税、补交社会保险等方式购买住房。

三十九、现役军人的军官证、身份证过期或者遗失,可以申请购房资格吗?

答:目前驻扎部队可以发布情况报告。

40、未取得购房资格就先付钱给开发商合理吗?

答:根据《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络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经审核确认符合购房资格后,方可签订认购协议(购房合同)、收取房款。

41、买房必须取得购房资格吗?

按照限购政策和《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络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商与买受人确认购房意向前,应当事先对买受人资质进行核实。

42、我已经迁入海南,但尚未取得海南居民身份证,需要换领身份证才能申请购房资格吗?

答:申请人已取得海南省常住户口,凭户口簿即可申请。

43、父母户籍在外省,未成年人户籍在海南,以未成年人名义购买房屋,有没有购买限制?

答:未成年人具有海南户籍,其父母户籍在外省,以未成年人名义在海南购买商品房的,可以按照省内户籍规定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

44. 多位共同业主可以购买同一房产吗?

答:是的

45. 共同所有人必须是家庭成员吗?

答:不一定,只要符合限购政策就可以。

46.未落户的普通人才需要补交社保或者个税多久?

答:您在我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

47.哪些商品有购买限制?

答:商品住房(含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酒店式公寓)、产权酒店客房、符合出让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8、公司可以购买商铺或者写字楼吗?

答:是的,不受购买限制。

49. 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本省居民首付比例为30%,其他省份居民首付比例为70%。

50、一代身份证号码与二代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还能申请购房资格吗?

答:提供同一个人的材料就可以了。

51. 如果我感兴趣的房产是已抵押的在建房产,我可以购买吗?

答:只有在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售文件后,才能购买该房产。

52、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房屋可以购买吗?

答:未取得预售许可,属于违法销售,不符合购房条件。

53.外籍人士在海口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答:根据海南办2018年29号通知的要求,4.实施全区域限购的海口、三亚、琼海等已实施限购的区域,购买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本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缴纳社会保险60个月及以上的证明。在上述区域之外,购买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本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及以上的证明。

54、我父母搬来海口市后,我可以以他们名义单独购买房子吗?

答:根据琼办发[2018]29号《关于实施全省限购政策的通知》,自本通知发布后(2018年4月22日),户籍迁入本省的常住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且须提供家庭成员在本省居住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5、我在海口有两套自建房,可以购买一套商品房吗?

答:根据《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本地居民限制购买多套住房政策及现有住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20〕105号),通知要求:一、本地居民限制购买多套住房政策(一)各市县要严格落实本地居民限制购买多套住房政策,上述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和自建住房,包括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

56、房子被拆迁了,安置房协议是两套房子(还没办产权证),原名下已经有两套房子了(已办产权证),安置房还能登记在他名下吗?

答:根据《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限制政策及现有住房出售相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20〕105号),通知要求:1.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限制政策(九)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用房,应当按照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履行,并办理网上合同备案或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57. 赠与房产后多久可以出售?

答:根据琼建房[2018]102号文的要求,七、关于限制转让的有关要求:2017年4月14日至2018年3月30日期间,除海口、三亚、万宁、陵水以外的其他城市、县市新购商品住宅限制转让,按照《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17]96号)有关规定执行,即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宅,须取得房地产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新购商品住宅,须取得房地产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 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海口、三亚、万宁、陵水等地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宅,须在取得房地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新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宅,须在取得房地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新建商品住宅取得房地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2017年9月20日后,海口、三亚、万宁、陵水等地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购住房(含二手房),须在取得房地产权证5年后方可转让。 2019年3月30日后,省内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购买的住房(含二手住房),须在取得房地产证书后满5年方可转让。

58、海口市是否实行了现房销售制度?

答:根据《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限制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政策及现房销售相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20]105号),通知提出以下要求:二、关于现房销售(一)2020年3月8日(含3月8日,下同)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应当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有关规定作为现房销售。2020年3月8日前,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可继续按预售制实施,已出让的土地以《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9.如何与提供虚假证书并规避购买限制的个人?

答:将撤销购买合同的在线注册,并且将不允许该人在5年内在我们省购买房屋。

60.如果您在2018年4月22日之后在海南定居,但不被视为人才介绍,您是否需要提供社会保障或个人所得税?

答案:在2018年4月22日之后,将其注册的永久居留权移至该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所房屋,并且必须提供至少一个家庭成员在该省支付的个人税或社会保险,总共不允许购买一所房屋。

描述有资格在购买房屋的人的类型和接受的文件

房屋购买资格申请由家庭部门(个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并提交相关材料。

1. :身份证号码从460或469开始,没有搬出海南,也没有搬到另一个上学的地方,然后毕业后搬回了海南,一家人有2座以上的房屋,因此不能提交;

必需的材料:身份证(前后),家庭注册手册(您和家人的第一页 +页),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离婚协议或司法决定的相关材料。

2.新的海南人:如果在2018年4月22日之前搬到海南的居民,如果姓氏的房屋数量大于或等于2

必需的材料:如果您在2018年4月22日之前搬进来:身份证(前后),家庭登记册(您和家庭成员的第一页 +页),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离婚协议或司法决定的相关材料;

如果您在2018年4月22日之后搬进:身份证(前后),家庭登记册(您和家人的第一页 +页),结婚证书/离婚证书,个人税证或社会保障证书,离婚协议或司法决策材料的相关文件。

3.非居民:如果在限制性购买领域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障范围内提供社会保障或个人税收付款的证明,则没有搬到(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和外国人的居民)。并可以购买1个单位。)

必需的材料:身份证(前后),家庭注册手册(您和家人的第一页 +页)海口房产信息登记,结婚证书/离婚证书,个人税证或社会保障证书,离婚协议或司法决定的相关材料。

4. 家庭注册(人才介绍):搬到家庭注册的理由是“人才介绍”,或者他们搬到家居注册的理由并不表示为人才介绍,而是满足人才条件。

所需材料:如果搬迁的原因是人才介绍:身份证(前后),家庭登记册(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第一页 +页),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离婚协议或司法决定的相关材料;

进入的原因不是人才介绍,而是符合人才的介绍条件(请参阅公共安全局的13个政策,以解决):ID卡(前后),家庭注册小册子(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第一页 +页面),结婚证书和离婚证书,全日制大学学位或上面的专业级别的专业化证书或专业级别的专业知识,合同(劳动协议)为3年或更长时间,雇主的业务许可,雇主的承诺信。

5.非哈南居民(一般人才):尚未搬到海南但符合人才要求的居民。

必需的材料:身份证(前后),家庭注册(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第一页 +页),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全日制学位或以上或以上或以上或以上或以上或以上是专业的技术标题证书或技术人员或以上专业资格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或专业资格,来自中国高等教育和职业中心成员的雇员或更多人的职业证书或更多人的职业证书, Orce协议或司法决策相关材料。

6.非哈南居民(迫切需要人才):尚未搬到海南但迫切需要人才的居民。

必需的材料:身份证(前后),家庭登记册(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第一页 +页面),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发展局申请材料(急需人才),离婚协议或司法决定的相关材料。

7.非居民(各种灵活的人才):尚未搬到海南但不符合有2个以上房屋的家庭的居民;

必需材料:身份证(前后),家庭注册(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第一页 +页面),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开发局认可的灵活人才证书,社会保障局或个人税证证书超过1年,三年的就业时间上述合同(就业协定),雇主的商业许可证,雇主的商业许可证,雇主的承诺信件,雇主的承诺信件,离职协议,相关材料或相关材料。

8.省级发展局的人才被省级发展的人所认可的人。

必需的材料:身份证(前后),家庭登记册(您和家庭成员的第一页 +页面),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发展局认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决定的相关材料。

9.公务员或公共机构:通过公共招聘或组织转移的招募,选择,转移或重新签署给我们的省份(包括驻留在海南的中央政府单位),并将其重新签署给我们的省份(包括由公共招募或组织的人)转移到我们的省份中的宗教和民事转移的人他们的姓氏不能提交;

必需的材料:身份证(前后),家庭注册手册(您和家人的第一页 +页面),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单位发行的雇用证明(模板)(模板)以及离婚协议的相关材料或司法决定。

10.企业搬迁人员:公司总部或区域总部从该省境外移居海南,或全面的总部企业,高成长的总部,跨国公司的区域总部,由国际组织的区域总部(机构)批准了“联合会议”或“联合机构”的总部。 ,如果家庭有2个以上的房屋,他们将不愿意向没有搬到海南()的人提交,如果家庭有1个以上的房屋,他们将无法提交。

在房屋和城乡开发局确认企业人员清单后,需要以下材料:身份证(前后),家庭注册手册(个人和家庭成员的第一页 +页),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离婚证书,离婚协议或司法决定的相关材料。

11.驻留在海南的现役军事人员:驻海南的现役军事人员(不包括应征者);

必需材料:身份证(前后),家庭登记册(第一页 +家庭成员页面),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军官证书,车站证书,离婚协议或司法决定的相关材料。

资料来源:海南广播电视台海顿住房交易和物业管理中心

发表评论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