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利剑出鞘,执行工作维护群众权益,玛莎拉蒂将拍卖,被执行人忙还款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84 | 时间:2024-07-29 13:03:09为深入贯彻落实“御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助力企业纾困、保障民生,平顶山法院近日再次亮剑。执行警员遵照行动方案,闻令而行、拔剑而行,迅速奔赴案件执行现场。对恶意逃避执行的,将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坚决维护司法尊严,把执行工作做细做实,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力量。
玛莎拉蒂将被拍卖平顶山个人二手车,债权人忙于还债
4月19日,沾河区法院综合执行组顺利完成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将被法院查封、扣押的登记在债务人张某名下的玛莎拉蒂车辆返还给张某。
2018年11月30日,张某、郭某与河南某科技公司签订了《二手车分期付款购买及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河南某科技公司为张某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在担保人身份确认后,若张某违反合同导致河南某科技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河南某科技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已垫付、逾期未支付的全部剩余款项,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行为,郭某作为反担保人,应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2日,河南某科技公司张某与工商银行签订了《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张某作为借款人、抵押人,向银行申请汽车贷款10万元,用于购买汽车,采用抵押、担保的方式,贷款期限为36个月,抵押汽车为玛莎拉蒂轿车。因张某未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河南某科技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后,起诉至展河公司,请求追偿权,经审理,展河公司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判决张某偿还垫付给河南某科技公司的二十余万元款项,郭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张某、郭某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河南某科技公司向沾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玛莎拉蒂车辆,执行警员多次催促其偿还债务,但其因种种原因未能偿还债务。随后,法院依法启动财产处置程序,对扣押的车辆进行了评估并准备拍卖。在得知法院启动处置程序后,意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主动向法院提出愿意与执行申请人协商解决方案。
4月19日,在执法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张某多方筹措资金,按约定向河南某科技公司支付案款26万元,案件圆满结案。
武冈法院启动第三次“御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为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4月20日凌晨,全体执行警员集合、整装待发。随着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洪波讲话结束,全体执行警员迅速有序登上警车,警灯闪烁,按照既定行动方案,直奔执行地点。
截至发稿,武冈市法院今日余监执行行动中集中执行案件13件,完成执行7件,传唤被执行人1人,执行金额约11.9万元。
武冈市法院执行干部始终不忘初心、恪尽职守,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武冈市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将一如既往地保持高压执行态势,用尽执行手段,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新华区法院启动第二次“预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为进一步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执行工作实际落实“豫监执行”活动要求,捍卫司法权威。4月20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开展第二次“豫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针对此次行动,院党委书记、院长王全胜作前期部署,执行局局长吴宏亲赴执行一线。
8时10分,30余名执法警员齐聚楼前,整装待发。6辆警车排列整齐平顶山个人二手车,警灯闪烁。执法队按照既定计划,奔赴中兴路、益盛花园等执法点。
行动中,执行人员坚持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熟练运用调解、拘留、传唤等手段,积极回应申请执行人诉求,重点解决涉及民生、群众急需解决的案件,对恶意抗拒执行、阻碍被执行人执行的,坚决予以处理,树立执行权威,彰显法律的强制性。本次集中执行活动持续4个小时,期间传唤被执行人4人,拘留1人,当场执行2件,调解结案5件,执行金额164.73万余元。
下一步,新华区法院将以“赴执行”专项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保持高压执行态势,多措并举,充分运用羁押、拘留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不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叶县法院启动第二次“予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新的期待和要求,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叶县人民法院4月份开展了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法院工作人员坚持诚信文明执行理念,以强制执行为保障,实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批人、教育一大片”的良好执行效果。
上午8时,叶县人民法院出动14名执行人员、4辆警车,按照执行行动预先部署,分组列队,迅速赶赴被执行人工作单位、居住地等场所,以撒网式搜寻被执行人。
行动中,执行员坚持法情结合、坚定与灵活结合,根据每一件案件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通过拘留、传唤等强制措施,有效打击逃避执行行为,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切实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成功拘传被执行人4人,拟拘传被执行人1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2件,执行金额6万余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以实际行动捍卫司法权威。
执行有温度,和解促执行
4月18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警员赵子浩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人张某与被告人郭某签订了收购煤灰合同,申请人支付货款后,被告未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双方解除合同后,确定被告人郭某返还申请人张某缴纳的定金1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警员赵子豪接案后,了解案情细节,立即联系双方,进行深入沟通,耐心讲解法律,分析利益,双方达成和解,债务人郭某当场返还5万元,剩余5万元分期偿还,申请人张某同意为执行人郭某的银行账户解冻。
近年来,新华区法院始终坚持诚信执行、文明执行理念,灵活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积极推行多方调解机制,通过执行和解、活封活扣等灵活方式推动案件尽快妥善解决,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