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镇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
作者:admin | 分类:装修建材 | 浏览:200 | 时间:2024-08-03 13:04:01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成都市城镇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具体如下:
成都市城镇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01
第一章 总则
01
第1条
为了进一步优化本市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02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的城市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其监督管理。
涉及公共安全、电力、通信、文物保护、抢险救灾等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对已被认定为危房的既有建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除险处理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02
第二章 项目分类
本市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分为既有建筑专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专项装饰装修工程)和既有建筑普通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普通装饰装修工程)。
1.专项装饰工程
特殊装饰装修工程是指可能影响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利益的装饰装修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特殊装饰装修工程:
1、装饰装修工程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投资100万元以上。
2.涉及现有建筑主体、承重结构的拆除、改造的装饰装修工程,包括:
(1)墙、梁、板、柱等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局部拆除重建;
(2)在钢结构、混凝土结构上加设夹层;
(3)设施、设备的安装增加建筑物负荷,影响结构安全;
(4)在既有建筑内安装、改造电梯,涉及主体结构拆除、改造的;
(5)其他影响既有建筑完整性、抗震性和主体结构安全的工程。
3.既有建筑消防设施改变(不包括住宅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包括:
(1)重新调整防火、防烟区域;
(2)紧急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改变;
(3)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改造(不包括消火栓、报警探测器、喷水灭火系统等局部点式调整)。
4、涉及外立面改造的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施工单位一次申请涉及特殊装饰内容的同一工程的,应当按照特殊装饰项目进行审批和监管。
符合“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条件的装修装修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一般装饰工程
普通装饰工程是指专项装饰工程范围以外的装饰工程。
03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住房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专项改造工程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区(市)、县住房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专项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办理专项改造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展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消防检查备案,受理投诉举报等。
第五
各区(市)、县住房和建设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乡镇(街道)的指导,督促其加强对辖区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检查成都装修材料,乡镇(街道)发现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应及时劝阻、纠正,并抄报当地住房和建设行政部门。
第六条
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装饰装修工程方案进行审核,对特殊装饰装修工程,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负责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举报。对可能严重威胁主体结构安全的,当地房屋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应急措施,防止险情继续发生,并及时疏散人员,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第七条
房屋建设行政部门协助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既有建筑装修改造中的违法行为。
第八
涉及既有建筑立面改造或者改变其用途的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报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后实施。
04
第四章 相关职责
第九条 装饰承包商的职责
(1)承担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对公共安全和环境影响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并按照审批承诺的内容实施装修改造。
(2)特殊类型装饰装修工程未经批准不得实施,已实施的应立即停止,并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三)必须确保既有建筑结构安全,不得破坏承重墙、配重墙,不得过分增加楼面荷载,不得切断楼板钢筋。严禁因装修、改造而造成楼板变形、开裂、倒塌。
第十条 建设单位职责
(一)严格履行与房屋安全责任人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中对工程质量作出承诺,并按照资质标准、发包工程范围和审查或者备案的设计图纸开展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活动。
(2)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严格管理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确保装饰装修施工活动的安全。
(三)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易燃易爆装修材料。装修材料应分类、分区域堆放,避开危险源。施工渣土应及时清除。动火、热焊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作业完毕,必须按规定切断火、电、气,设备设施放回库房,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职责
(1)严格在设计资质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装饰装修设计。
(二)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出具符合标准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印章和在册人员印章。
第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成都装修材料,加强对参建单位设计施工活动的管理,开展装饰装修工程安全质量检查。根据装饰装修工程特点,开展安全隐患和风险排查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将建设、工程、设计单位纳入信用管理,协助执法部门执法。
05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本办法未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 相关术语解释
(1)现有建筑物是指已经取得所有权或使用权,并已交付使用的建筑物。
(2)装饰装修工程,是指为了保护建筑主体结构、改善建筑使用功能,采用装饰材料或饰物对既有建筑的内外表面和空间进行的各类建筑设计和施工活动。
(三)装饰装修人是指房地产登记簿上记载的对个人、国有、集体房屋行使所有权的人(个人业主或单位业主),或者房屋失踪或权属不明的人。在房屋实际使用人如承租人、借款人等情况下,房屋的所有者可以是房屋的所有者。房屋所有者可以与房屋实际使用人约定与装饰装修工程相关的安全责任,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四)符合“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条件的装修改造项目,是指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使用性质或者改变用于公共设施、民生服务用途、结构不发生重大改变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不包括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和专项建设项目。
扫描二维码
免费预约参观
WELL 办公室
上一则评论
01
02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