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第二期:双百资助工程奖励详情
作者:admin | 分类:家政服务 | 浏览:35 | 时间:2024-08-04 13:04:59为确保就业政策和服务落到实处,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现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编制了清单宁远家政服务,让大家详细了解可以享受政策的人员范围、补贴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宁远昨天出第一期,今天出第二期,敬请期待!
1.“双百资助项目”奖励
01
适用范围
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作用突出的中小企业
02
补贴标准及政策
每年评选100名“湖南省自主创业先进个人”,奖励5万元;评选100名“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创业企业”,奖励10万元。
03业务受理代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电话:)
04主要提交材料及条件
1.申请人的文字推荐材料;
2.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资助项目”申请表》和《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资助项目”推荐及评价评分表》及各评价指标的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工资支付计划表,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5.企业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05流程
1、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科报告。
2、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优秀人才。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量化审核。
4.评选结果予以公布,并颁发奖项。
2.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认定奖励
01
适用范围
湖南省创新创业基地(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中小企业基地、众创空间等。
02
补贴标准及政策
每年遴选20个左右省级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奖励
03业务受理代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电话:)
04主要提交材料及条件
申请人书面材料、《湖南省带动就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遴选表》和《湖南省带动就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评估评分表》
基地相关材料:基地设立及基地管理机构批准文件、基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05流程
符合条件的基地向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最佳基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最佳基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量化评估并公示结果,拨付奖励资金。
3.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奖补
01
适用范围
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好、辐射示范作用强、孵化成功率高、发展前景好的省级孵化基地
02
补贴标准及政策
每年在认定的省级孵化基地中优选出45个基地,对5个给予100万元奖励,其余给予40万元奖励。
03业务受理代理
县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科(电话:)
04主要提交材料及条件
湖南省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基地运营报告、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湖南省创业孵化基地主体名单、湖南省创业孵化基地主体登记表……《创业孵化基地考核评分表》及各考核指标对应的支撑材料、《湖南省孵化基地综合情况表》
05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材料,由市、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网上公示,定期审核。
4.家庭服务企业奖励补贴
(第一种)
01
适用范围
省级“十佳四十好”奖励及补贴
02
补贴标准及政策
对排名前10位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补资金、对排名前40位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补资金。
03业务受理代理
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科(电话:)
04主要提交材料及条件
申请人书面介绍材料、《湖南省‘十佳四十佳’家庭服务企业(单位)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一年度经营收入证明、在岗员工工资支付表、雇佣型家政服务人员名册、材料真实性声明。
05流程
企业向所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遴选,择优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财政部门定量遴选后,在网上公示7天,遴选结果以书面形式公布,并拨付资金。
(第二类)
01
适用范围
湖南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省级示范基地奖补
02
补贴标准及政策
每两年在全省范围内遴选10个左右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对每个基地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补资金。
03业务受理代理
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科(电话:)
04主要提交材料及条件
申请单位书面介绍材料、《湖南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申请表》、《湖南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考核评分表》、营业执照、材料真实性声明
05流程
企业向所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遴选,择优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财政部门定量遴选后,在网上公示7天,遴选结果以书面形式公布,并拨付资金。
5.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01
适用范围
小微企业
02
补贴标准及政策
1.小微企业新吸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转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失业人员以及符合创业担保条件的农村个体农户,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员工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员工人数的25%(100人以上企业为15%)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2年。
2.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在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给予两年全额贴息;对还贷积极、就业能力强、有较好创业项目的小微企业,继续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03业务受理代理
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电话:)
04主要提交材料及条件
1.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经营许可证;
2.企业招聘人才的有关材料;
3.员工名册;
4.企业出具承诺书,声明其不存在克扣员工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记录。
5.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05流程
1、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受理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2、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会同同级县财政部门、银行进行项目评估。
3.银行发放贷款。
6.创业补贴
01
适用范围
经营正常1年以上、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的初创小微企业
02
补贴标准及政策
对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吸纳一定就业人数的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个体工商户吸纳2人、创业企业、合作社吸纳5人计算,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给予创业专项补贴(经营场地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用补贴、商标注册补贴)。
03业务受理代理
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科(电话:)
04主要提交材料及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工资支付凭证(加盖公司公章及金融机构代理机构详细信息并加盖金融机构业务专用章);
4.企业财务报表;
5、员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及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名单
05流程
申请人向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科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同意并公示7日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送交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划转至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7.市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420”扶持工程
01
适用范围
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作用突出的中小企业
02
补贴标准及政策
每年评选出“永州市自主创业就业先进个人”20名,每人奖励3万元、评选出“永州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创业企业”20名,每人奖励5万元。
03业务受理代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电话)
04主要提交材料及条件
1.申请人的文字推荐材料;
2、《永州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420”扶持项目申报遴选表》和《永州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420”扶持项目考核评分表》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各考核指标对应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工资支付计划表,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5、公司员工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05流程
1、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提出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进行初步审核宁远家政服务,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量化评估。
3.评选结果予以公布,并颁发奖项。
8.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
01
适用范围
全县拥有创新创业基地(园区)、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中小企业基地、众创空间、特色产业园区等创业载体。
02
补贴标准及政策
每两年遴选10个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5万元财政奖励。
03业务受理代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电话)
04主要提交材料及条件
申请人书面材料、《永州市省级带动就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遴选表》和《永州市省级带动就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评估评分表》
基地相关资料:基地设立及基地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基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05流程
符合条件的基地可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科提出申请,经遴选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量化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9.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
01
适用范围
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辐射示范作用强、孵化成功率高、发展前景好的市级孵化基地
02
补贴标准及政策
每两年遴选10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次性5万元财政奖励。
03业务受理代理
县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科(电话:)
04主要提交材料及条件
永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基地运营报告。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永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登记注册单位名录》;《永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考核评分表》,以及各考核指标对应的支持材料;《永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综合情况表》等。
05流程
单位将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初审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材料在网上公示,并定期审核。
10.就业扶贫典型奖励补贴
01
适用范围
一个吸纳大量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定效应好、就业扶贫工作成效明显的就业扶贫基地
02
补贴标准及政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每年将认定60个左右就业扶贫基地为“湖南省精准就业扶贫慈善单位”,并为每个基地提供1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03业务受理代理
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科(电话:)
04主要提交材料及条件
1.《湖南省精准就业扶贫慈善单位申请表》《湖南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基地》;
2、与贫困劳动力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3.工资支付及社会保险缴纳收据明细表(报表)。
05流程
1、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优秀人选。
2.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扶贫等部门审核,择优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每年从各地区推荐的省级就业扶贫基地中遴选出60家单位,授予“湖南省精准就业扶贫慈善单位”称号。
来源|宁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