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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原平市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服务范围、招生计划等信息全知道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69 | 时间:2024-08-08 22:06:32

原平市实验小学2021年

第一年入学指南

根据原平市教育局[2021]2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新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服务范围:东至永康路以西(含文化馆、晋剧团);西至云中路以东;南至青年大街以北;北至迎宾大街以南(含原平一中宿舍区)。

2、招生计划:2021年计划招生6个班,每班45名学生,共计270名学生。

3.招生对象: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在学校服务区内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

四、录取办法及时间:

1、7月26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2.8月3日至4日,服务区内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学校报到处领取报到号和《2021级新生报到信息表》。

3、第一批:8月5日至8月7日,前进西街南服务区内报名评审。

4、第二批:8月8日—8月10日,前进西街以北服务区内报名评审。

注:复习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4:00-6:30

5、报名地点:原平市实验小学

6. 必须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请于当天提交所有材料,逾期不予退还)

1、拥有原平市市区《居住户口簿》,且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登记。在服务区内有固定房产者,报到入学时须提供四证:《居住户口簿》《出生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山西省预防接种证书》和接种单位出具的《预防接种状况复查报告》,近一年居住证明(闭路电视入网证明及缴费单、天然气入网证明及缴费单、宽带入网合同、采暖费收据、水电费账单等)。

2、在原平市市区有户口、与祖父母一起生活的留守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我校服务区内持有《房屋产权证》,报名时除提供第一条所列文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双方均被派往出国或支援边疆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的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颁发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在原平市市区有户口且与祖父母同住一个户口地址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无住房且长期与祖父母三代同堂居住。其祖父母持有我校服务区《房屋产权证》。除提供第一项所列文件外,还需提供:父母在市区的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公室出具的与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与祖父母三代同堂居住的,还需提供母亲的独生子女证明。

4.凡具有原平户籍、迁入我校服务区域内,已购买自有住房且父母持有学区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均可申请入读我校。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与具有城镇户籍人员提供的材料一致。

5.服务区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青少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证件:

(一)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雄模范子女、因公殉职或致残人民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待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政府特殊聘用或引进的特殊人才子女山西省原平市二手房信息,应符合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须包括户主首页、主页、子女页的复印件。

报名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家访,请保持电话畅通山西省原平市二手房信息,作弊或拒绝调查者将被拒绝!(家访仅限一次)

7.提示:

1. 小学六年内,原则上每所学校只分配一个宿舍名额。

2、监护人如无《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付款收据及入住证明。如为二手房购买,有《房屋产权证》者须过户;无《房屋产权证》者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原件、购房付款收据原件、原户主身份证原件、现行房屋过户协议、两人交易证明、入住证明、经过公证的过户协议。(以上材料须为原件及复印件)

3、请我校服务区域内家长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报名时间报名,逾期不再等候。

4、学生因病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否则,学生须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5、《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15日起发放,届时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来学校领取。

6. 新生因未达到法定年龄或者隐瞒有关信息而无法办理电子学籍登记的,将被处以退学处罚。

7、自有住房处于出租、在建或未入住状态的,以现居住地认定。

值班电话号码:

原平市实验小学

2021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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