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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整治房产中介行为,建立信用平台,规范从业人员服务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4 | 时间:2024-08-12 14:01:47

房地产中介服务也将更加规范,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在提供服务时应当佩戴载有其姓名、中介机构名称、国家职业资格等信息的工作证。

会议强调,房地产中介收费必须公开透明,不得收取暗箱操作的费用。

泉州还将建立中介机构信用平台,将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优劣行为等记录在信用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完善典型守信主体“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守信主体联合激励制度和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

重点整治三类房地产中介行为

在今年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整顿中,相关部门将重点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侵犯客户权益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承接业务的行为、是否存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是否存在侵犯顾客权益的情况?

主要检查包括:存量房屋交易合同是否采用网络方式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是否与当事人网络签订;存量房款是否按规定监管,是否存在挪用、挪用交易资金的情况;房屋状况说明书是否变质;是否签署《二手房交易告知书》;是否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内容和收费标准等应当公开的信息;是否向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房屋交易信息,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牟利;是否限制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住房贷款服务,或者强制提供中介服务、捆绑消费;是否帮助、指使交易当事人伪造虚假证明骗取税收优惠;是否诱导、指使、帮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少报交易价格等。

银行有没有违法经营业务?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房地产中介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是否按规定向房地产监管部门报送数据;是否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欺骗消费者;是否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是否未经当事人同意,通过网络签约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是否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预售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禁止交易的商品房提供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主要检查内容为:是否散布预期房价暴涨、房贷政策收紧等谣言,制造市场恐慌;是否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是否出让异地房屋、组织跨区域“团购”;是否为抢房而向购房者承诺高价、或伙同购房者哄抬房价;是否炒作学区房、河景房等住房概念。

泉州市住房交易中心将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整改排查力度,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分别采取以下措施:书面警告、责令改正;约谈中介机构负责人;对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通报,记入信用档案;立案调查。对不正当经营行为泉州房产信息住房,由其他部门依法处理,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泉州房产信息住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泉州一房产中介公司违规被通报

今天下午召开的中心城区房地产中介机构规范整顿动员部署会,还对泉州一家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

违规中介为丰泽区景丰房产中介公司,经该部门调查后发现,其存在三处违规行为:1.今年3月14日,该中介在为万科城二期某楼盘提供网签过户经纪服务时,在交易双方尚未签署《存量房款监管协议》的情况下,违规将过户监管账户提供给买方,导致交易监管资金被存入非指定监管账户。该行为不仅扰乱了交易流程的正常办理,也对主管部门对交易资金的正常监管造成极大干扰;2.该中介在接受委托办理网签过户经纪服务时,未另行签署书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对服务项目、内容、要求、完成标准等约定事项进行约定; 3.中介人员未向主管部门如实报告人员情况,人员信息录入不完整。

依据《泉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暂行条例》,决定扣除5个信用分并进行行业通报,责令对人员录用信息填报不全的限期整改。

N海都记者曾小琴

责任编辑 郭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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