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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发布 2019 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涉 VOCs 行业将提标改造

作者:admin | 分类:装修建材 | 浏览:54 | 时间:2024-08-30 09:04:16

据了解,郑州市已印发《郑州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郑州将继续开展VOCs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涉及VOCs重点行业升级转型。

新标准:汽车涂料、室内装潢、餐厅油烟……郑州VOCs涉企将提标。改造方案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郑州生产的原汽车涂料、木器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即用状态的工业防腐涂料VOCs含量限值分别不得超过580g/L、600g/L、550g/L、550g/L。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加强源头管控。

所采用的汽车修补漆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均不超过540g/L,其中底漆和面漆的VOCs含量不超过420g/L。

建筑装饰涂料在即用状态下的VOCs含量限值应执行:内墙涂料面漆不高于80g/L,外墙涂料面漆不高于100g/L,墙面底漆不高于80g/L,腻子不高于10g/L。这里提醒正在装修房屋的朋友,一定要检查自己家里的装修材料是否合格。

安徽省淮北市VOCs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计划要求:禁止上(改、扩)项目涉及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积极推广使用低(免漆)状态的汽车原厂漆、木器漆、工程机械漆、工业防腐漆,其VOCs含量限值分别不超过580、600、550、550g/L;所用修补漆全部在其VOCs含量不超过540g/L,其中底漆和面漆VOCs含量不超过420g/L。

宁夏回族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提出:按照国家公布的名单,大力推广使用水性、大豆型、能量固化等低(无)VOCs含量油墨和低(无)VOCs含量胶粘剂、清洗剂;到2019年底,低(无)VOCs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比例不低于55%。对塑料软包装、纸包装等,推广使用柔版印刷等低(无)VOCs排放印刷工艺。在塑料软包装领域,推广应用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复合技术,到2019年底,替代比例不低于55%。加强废气收集处理,在配制和使用胶粘剂等有机原辅材料时,要采取将车间环境改造为负压、安装高效气体收集装置等措施,实现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

广州市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将深化末端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安装具备处理漆雾、过滤粉尘、去除异味、高效净化有机废气等功能的设备,并能反映废气流量和VOCs去除率的污染防治设施。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限值标准参照《表面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汽车制造)》(DB44/816-2010),当采用溶剂型涂料时,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率达到90%以上;当仅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时,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率不应低于50%。

《沧县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指出:加强源头管控。禁止新建、改扩建涉及生产使用高VOCs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积极推动工业、建筑、汽车修理等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及产品。自2019年1月1日起,即用状态下的汽车原厂漆、木器漆、工程机械漆、工业防腐漆VOCs含量限值分别不高于580、600、550、550g/L。严格落实《建筑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限量标准》要求,加强建筑涂料、胶粘剂质量监督检验。积极推动汽车修理行业使用低VOC油漆。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修补漆必须使用即用状态下VOC含量不超过540g/L的涂料,其中底漆和面漆不得超过420g/L/升。

2019年搬迁或关停19家省重点污染工业企业。各市在省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基础上,制定重点企业搬迁方案,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搬迁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报省大气办。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搬迁出市的企业,将予以关停。

佛山市4月2日印发《佛山市机动车修理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佛山市不再受理新建、改建、扩建使用油性涂料进行涂装作业的汽车修理企业登记申请,区域集中喷涂中心除外。2019年6月底前,各区要完成辖区内汽车修理企业排查工作;9月底前,对工商、安全生产、环保、维修资质等手续不齐全的汽车修理企业一律淘汰。

《方案》鼓励和提倡汽车修理企业全面开展水性漆改造使用,从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方案》要求推动共享喷涂模式建设。继续大力推进汽车修理行业集中喷漆中心建设。在去年汽车修理集中喷漆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各区2019年底前建成至少1个汽车修理共享喷漆中心。鼓励在集中喷漆中心使用油性漆开展喷漆工艺。

呼和浩特市印发《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方案》,提出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石油化工、化工、医药、工业涂料、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泄漏检测、修复和在线监控;完成区内符合规模要求的加油站及加气站VOCs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完成二环快速路内大型餐饮、食堂行业饮食油烟及VOCs在线监控系统建设;2019年12月31日前建立全市VOCs排放源监控系统清单数据库,全面完成工业企业VOCs治理工作;2020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符合规模要求的加油站完成VOCs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完成非工业源VOCs治理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方案明确,本市将重点推进石油化工、化学品、医药、工业涂料、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和机动车、油品储运等交通运输源头VOCs污染防治,加强高活性VOCs排放管控。

河北省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整治天津加油站装修材料,削减排放总量和强度,建立监测督导体系,实行自动在线监测。实施低排放改造,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超低排放升级。在实现燃煤电厂全部超低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实施有色烟羽治理,排放性能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大力发展新型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注重引导绿色消费,大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培育发展一批骨干企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创新。

《邯郸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方案》要求,全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要稳定符合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9月底前,焦化化工行业将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方案,本次治理范围包括重点污染物、重点时段、重点污染源三个方面。治理任务主要针对四大方面。一是深化工业源VOCs综合治理;二是推进交通运输源VOCs深度治理。加强机动车VOCs综合治理,加快油品油气回收处理;三是开展生活源VOCs减排治理。实施装饰装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汽车修理行业VOCs治理、干洗行业VOCs深度治理、餐饮油烟深度治理,推行错峰生产作业;四是实施重点VOCs企业错峰生产。

陕西省发布《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根据《通知》,印发了《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陕西省清水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陕西省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其中《陕西省青山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已获省政府批准,开始正式实施。

关中地区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较高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关中地区各城市要每半年对重点VOCs排放行业、重点工业园区进行一次VOCs排放监测和空气质量监测,夏季增加监测频次,利用流动车辆对石油化工、煤化工企业和大型储油库等场所进行监测,及时发现VOCs排放的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开展VOCs排放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违法企业进行公开。列入名单并实施联合处罚。扶持培育VOCs治理与服务专业化规模龙头企业。

乐平市出台《关于印发乐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动落实《“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规划》,扎实开展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五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第二轮排查。2018年底前,建立五大行业综合VOCs排放清单信息库,明确整改方案和要求:强化源头管控,加大低(零)VOCs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比重,推广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VOCs污染治理,提高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收集率;到2020年,全面完成主要行业VOCs治理。实现排放达标,对不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关停。继续深化油品储运、销售环节油气回收管理,加强对安装油气回收设施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运行监管,对未正确使用油气回收设施的销售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损坏设施限期修复。

海南省印发《海南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实行工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禁止发展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和低端制造业。在工业园区布局上,新增工业项目原则上要集中在工业园区建设和运营。深化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2020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天津加油站装修材料,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监管和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严格实施凭证排放、凭证执法,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达标排放。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包括推进集中喷洒工程中心建设和配套高效治理设施。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加强含挥发性有机物材料的市场监管。

河南省先后出台了四大行业超低排放限值和12个行业VOCs排放建议值。钢铁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烧结工序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得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炭素行业(铝炭):炭素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煅烧、焙烧工序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得高于200毫克/立方米、250毫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平板玻璃及电子玻璃行业:平板玻璃、电子玻璃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玻璃熔窑排放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30mg/m3、150mg/m3、400mg/m3。

据有关部门对铸造行业VOCs排放及控制情况的调查显示,冶炼/熔炼、造型浇注、表面涂装及无组织排放的VOCs平均浓度分别为3.8mg/m3、2.1mg/m3、12.7mg/m3和1.2mg/m3,且各企业间排放水平差异较大。估算我国整个铸造行业VOCs排放量约为21081吨,占工业总排放量的0.126%。VOCs治理和全行业VOCs控制都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标准、政策法规即将出台。通过源头减排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可以实现我国铸造行业VOCs的有效控制。

据了解,2019年以来,已有郑州市、安徽省淮北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广州市、广佛山市、沧县、呼和浩特市、河北省邯郸市、陕西省、海南省乐平市、湖南省、上海市、重庆市、山东省、江苏省、河南省、福建省、青岛市、天津市、山西省阳泉市、辽宁省、厦门市等近30个地区对VOCs排放作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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