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低买高卖赚取 10 万元差价,二手房买卖需谨慎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55 | 时间:2024-09-19 14:01:11房地产经纪人“低买高卖”赚取利润
如果你正在买卖二手房,请注意!
典型案例
房产中介“低买高卖”赚取10万元差价
如果不是真正的买家打电话询问是否愿意出售车位,王先生还蒙在鼓里:“我不是把房子卖给了一个男人吗?怎么就成了别人的了?”今年6月,王先生将自己位于市区的一套180平米复式住宅挂牌在浏阳一家房产中介处挂牌出售。不到一个月,房产中介负责人就带着“买家”易黄丽来看房。
经过三方协商,这套房子最终以6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易黄利,当天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当场支付了13万元定金,一个月后易黄利付清了余款,王先生向房产中介支付了5000元中介费。
在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前,该中介负责人向王先生建议,“你可以签个协议,委托易黄礼的儿子代为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这样就不用亲自去公民之家办理过户手续了,以免来回跑。”
王先生觉得这样做确实方便自己,于是就和易黄礼的儿子签订了代理协议。
没想到几个月后,王先生就接到了另一位名叫李女士的“买家”的电话,询问是否愿意出售自己的车位,双方沟通后,王先生才发现自己的房子被中介“低买高卖”了。
原来,易黄利也是一名房产中介,他“买下”王先生的房子后,以7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李女士,签订合同时,易黄利称卖方是王先生,这份购房合同上,王先生的名字是易黄利签的,在办理过户手续后,李女士向易黄利支付了5000元中介费。
李女士买下房子准备装修时,从物业人员处得知原屋主王先生也购买了车位,她随即电话联系上王先生浏阳二手房出售信息,真相才真相大白。
为了了解真实情况,王先生和李女士找到了所联系的房产中介公司,发现两家房产中介公司存在合作关系。易黄丽冒充“买家”,以68万元买下了王先生的房子。之后,房产中介利用王先生签订的代理协议,隐瞒真实情况,以78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李女士。整个交易过程中,房产中介不仅赚取了10万元的差价,还收到了总计1万元的代理费。
(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案例分析
本案中,王先生签订中介协议后,如果中介公司不能迅速套现,可能会将房子出租或者抵押,以变现现金流。这些都记在前房主名下。一旦房子无法还贷或者违规出租产生纠纷,相关部门会先联系房主本人,而不是中介公司,了解情况。“是房主本人。”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低价买房、高价卖房赚取差价、恶意入驻炒卖等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行为,5月14日起,市住房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等三部门联合对房地产经纪(中介)市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目前,联合行动组已对30家房产中介机构及门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部分中介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低价买房、高价卖房牟利等违规行为。检查组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存在收取差价、恶意垫资炒房、挪用交易资金、未明示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浏阳二手房出售信息,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如何避免中间商“低买高卖”
那么业主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怎么办?
二手房过户其实很简单
自己做是最安全的
浏阳市还实行二手房交易“一站式”改革,二手房过户只需卖方持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买受人到市民政局一站式窗口办理登记、补办信息、网上签约、缴纳税费、面谈后,即可领取回执。
若房产无任何限制,以上所有手续40分钟即可办理完毕,无需排队,新业主收到回执后5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过户后的房产证。
如果因为担心手续复杂就贸然和中介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其实没有必要,而且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毕竟自己办手续才是最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