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法大纲: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40 | 时间:2024-10-09 14:02:52“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中国土地法大纲》就像一次宣战,猛烈冲击着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抗战胜利后,面对国民党挑起全面内战的种种企图,中共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保卫解放区,加强解放区建设。 1946年5月4日国民党土地政策,中共中央发出《五四指示》,决定将抗战以来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耕者有其田”的政策。 ”。这标志着解放区在农民土地问题上开始从削弱封建剥削转向改革封建土地关系、废除封建剥削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重大转变。
全面内战爆发后,各中央局、分局和解放区各级政府抽调大批干部国民党土地政策,组成工作队,深入广大农村,发动农民群众开展土地制度改革运动。到1947年2月,约有三分之二的解放区解决了土地问题,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人民解放军进入战略进攻新局面,要求解放区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土地制度改革运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革命和生产积极性。
为了总结前段土地改革工作的经验,推动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的进一步发展,1947年7月至9月在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会议通过了《法律(草案)》。同年10月10日正式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纲要》明确规定: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所有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所有权;土地制度改革前取消所有农村债务。 《纲要》规定了完全均等划分土地的基本原则。
1947年11月至12月,一场以土地改革为核心的波澜壮阔的群众运动很快在老区、半老区、新区广泛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猛烈冲击了延续数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这一翻天覆地的变化,使亿万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了解放,激发了不可估量的革命热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纲要》是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公开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土改运动为国家胜利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支持。
来源/经济日报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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