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群体租房现状:权益得不到保障,还常遭年龄歧视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18 | 时间:2024-11-03 09:01:48房东出租空置房屋是希望获得收入,但存在老年人健康、经济状况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往往与房东意愿背道而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其租房权因年龄原因得不到保障。
10月25日,工人日报记者在北京调查采访时,一家租赁机构告诉记者:“七十岁不留宿,八十岁不留吃饭”这句谚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老年群体的租房现状,为了避免潜在的风险,我们普遍不愿意容纳老年租户。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老年人在租房时遭遇“年龄歧视”。不少房东表示担心老人在出租物业中发生意外,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些租赁机构对租户施加年龄限制。有中介公司明确表示不为60岁以上租客提供合租服务,也有中介公司表示不允许65岁以上租客担任独立租客。
房东希望在出租空置房屋时获得更多的租金收入。但老人的健康、经济状况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往往与房东的意愿背道而驰。因此,房东不愿意租给老人;同时,少数房屋中介公司还为老年人租房设置“门槛”,从而导致部分老年人在租房过程中遇到障碍。
租房“截止”年龄是60岁
“租赁市场对老年人很不友好,我看到很多房子,房东一听说要租给老年人,立刻就改变了主意,不再租了。”来自北京的孙女士说道。最近,她想给来北京治病的父亲租一套房子。但房东担心老人年龄太大,容易发生意外,所以出租过程并不顺利。
来自上海的朱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我最近装修了房子,不得不暂时租一套公寓给老人。我们对一套公寓感兴趣,但出租公寓的机构说,所有公寓都不出租给老年租户。”朱女士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60岁以上的老人租房时频频遇到障碍。在某网络租房平台上,记者看到,合租(网上匹配室友)公寓签约者的年龄限制为18岁至60岁。 60岁以上老人不享受租房服务。他们表示,这个规定是多年积累的住宅规则。 ,目的是保证租户的居住体验。另一租房平台客服表示:“考虑到老年人独居不便,65岁及以上的客户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添加合租人。”老年人不能单独签订租房合同。”
记者以给老人租房为由询问了一家中介公司。公司工作人员回复:“老年人和年轻人的作息时间不一致,生活习惯也不同,如果一起租房子,可能对双方都有影响。所以我们一般建议60岁以上的人岁 租客选择租下整个房产。”
“老年人在租房时遇到的问题比年轻人更多。如果房东和租客之间经常存在利益冲突,我们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协调两方之间的关系。我们必须考虑原因和合同。按照规定,对于中介机构来说,这可能是一笔亏本的交易。”陕西西安的租房中介冯晨(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拒绝出租给老人违法吗?
此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东因与租客同住有一名“高龄残疾老人”而拒绝将公寓交给租客的案件。
房客高先生与房东王先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客包括高先生、他的妻子、孩子、婆婆、婆婆家的一位老人以及护理人员。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高先生支付了首期租金和押金。
合同签订的第二天,王先生询问了老人的情况,得知老人已经94岁了,生活不能自理。事后,王先生认为高先生以租客是“老年残疾人”为由,隐瞒了与其同住的人的重要信息,构成诈骗。他拒绝将房子交付给高先生,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高先生应赔偿损失。高先生提出反诉,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已经生效,并要求王先生支付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以承租人是“老年残疾人”为由拒绝交出房屋,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构成房屋租赁纠纷。不利于建立和谐友善的社会秩序,损害老年人权益。王先生也未能证明他认为合住者不应将“高龄残疾老人”作为签订租赁合同的关键因素。因此,人民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支持了高先生的反诉,并判决王先生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表示,虽然以同住者是“高龄残疾老人”为由直接拒租的情况很少见,但出租人排除老年租客的情况仍时有发生,这符合《房屋租赁法》的规定。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保护的需求日益增长。这违背了老年人的需求。
北京卓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认为,一些房东和中介不考虑个体差异,直接将个体特征解释为整个群体的特征。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存在年龄歧视的道德问题。
但应该明确的是,房屋租赁是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民事活动,基于双方的自由意志。房东或租赁平台有权选择房屋的出租对象,因此拒绝出租给老人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自主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市场规则解决。”孙志峰表示。
明确租赁规则,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无论是房东还是中介,他们主要担心的是,老人在租房期间可能会因身体机能下降而摔倒、生病,甚至死亡。同时,如果老人经济状况不佳,违约对于拖欠租金,房东也很难拿回租金,即使通过诉讼等司法手段厘清债权债务关系,但如果老人没有,房主也很难真正获得赔偿。实际的可支配财产。”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老龄法研究会会员。副院长郑翔说道。
郑翔认为,要保障老年人的租房权,首先要明确租房的规则,不能以年龄作为决定是否租房的标准,这样才能保障老年人的居住权。同时,市场应鼓励出租人和中介机构根据老年人的实际能力,如信用记录、职业稳定性等来判断是否出租给老年人,并允许老年人提供相应的经济担保,以证明自己的能力。
此外,政府还应出台更多支持政策,比如对向老年人出租房屋的出租人提供税收优惠、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租赁平台、让老年人更容易获取租赁信息等。愿意租给老人。很容易查出来。”郑翔说。
10月11日,民政部、国家老龄办发布《2023年全国老龄产业发展公报》,提出指导各地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中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将公共租赁住房的服务对象适当向老年人和困难群体倾斜,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有效手段。同时,我们鼓励发展银色经济。”为老年人提供租赁住房,并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设备、设施和人员,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参与服务老年人的生活和工作,形成更有针对性的住房租赁集群。为了老人。”孙志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