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6 日起恢复部分交管业务办理,包括驾驶证、机动车及违法处理业务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87 | 时间:2024-11-07 22:01:53关于恢复部分交通管理服务的公告
根据广大群众的需求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我大队决定自2月26日起恢复部分交通管理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业态恢复情况
1、驾驶证业务: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领、达到规定年龄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状况变化减少驾驶种类而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2、机动车业务:
个人业务:小型汽车(不含进口汽车)同城转让登记业务。
公众号业务:办理本市新车登记、本市过户登记、小型车综合业务(换牌、临时牌照审批核发)。
货运车辆机动车业务(除道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非大型客运换乘、校车外)登记、同城换乘登记、综合业务(换证) 、许可证颁发和临时许可证更新)。
3、违规办理业务。
2. 预约办理业务
业务实行“预约制”和“实际制”。办理业务的人员提前1个工作日电话预约。预约时邳州二手车邳州二手车,请提供您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申请业务类型。机动车辆业务预约,个人业务每人只能预约1人,对公账户业务每笔订单不超过3单(对公账户业务须提供单位复工证明)。
预约成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的预约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材料到预约地点。非预约服务暂不予处理。
机动车业务预约电话:-。
驾驶执照服务预约电话号码:-。
违法办理业务预约电话:-。
2月25日起,工作时间内可电话预约。
预约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营业地点
1、车辆驾驶管理业务:
邳州市赵墩镇严家村311国道旁邳州车辆管理所
2、违法加工业务:
(一)邳州市云平路公安大楼东门违法处理大厅
(2)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4、注意事项
1.凡是可通过“交通管理12123”平台网上办理的交通管理业务,不属于现场业务受理范围。
2、疫情管控期间,仅限个人预约并自行办理预约。他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3、申请人须如实提供预约业务及人员信息,预约成功后车管所进行核实并通知办理时间。每人每天仅限预约一次,不得重复预约。
4、申请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在规定的预约时间内到预约地点办理业务。如果逾期,将不予处理。
5、办理车辆行驶管理业务前,必须办理机动车违法记录和行驶证。
6、业务仅限一人办理,遵循“一人一事”的原则。无关人员不得陪同。操作人员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听从指挥、保持1.5米以上距离。
7、经当地乡镇政府(街道)批准恢复营业的邮局、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检测机构等车辆驾驶管理社会服务网点,可办理授权小型车业务。
8、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如无紧急特殊需求,建议待疫情有效控制后办理相关交通管理业务。希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积极配合。
邳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