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专项债重启: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54 | 时间:2024-11-15 14:17:32记者 王震
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恢复收购现有闲置土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土地储备专项资金正式启动已被搁置五年的债券。
《通知》指出,利用专项债券资金回收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需关系、增强地方政府流动性和土地利用效率的关键举措。企业,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
重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中国政府为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而采取的政策措施之一。 10月12日,财政部副部长廖敏在《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考虑到目前各地闲置未开发土地较多,地方政府在使用方面得到支持。专项债券可用于收回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用于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这项政策不仅可以调整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土地供应调节能力,还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廖敏在发布会上说道。
2017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开展土地储备领域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规范土地储备融资。根据两部门印发的《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土地储备是指“地方政府为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合理利用土地而依法取得土地的行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进行前期开发和储备,为土地供应做好准备。”行为。”
与其他专项债券品种不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收入来源主要是项目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其获得的土地出让收入需纳入政府资金预算管理,作为项目还本付息的来源。
据中信建投统计,2018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规模4830亿元,占当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的35.8%。
2019年9月,为引导专项债券投资基础设施领域,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专项债券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房地产相关领域”。此后,专项土地储备债券暂停发行。
继今年10月12日财政部明确专项债券可用于土地征储后,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红10月1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是自然资源部当前的工作。关键是,专项债券将优先支持企业无法开发或不愿开发、尚未开工建设的住宅和商业用地。
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征地类型、价格标准和程序、补给要求等,为各地启动闲置土地回收收购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工作依据。
《通知》规定,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不愿继续开发且已供应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住宅、商业用地。其他用地、已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土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下而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开工地块中计划分割而未收回的部分但也可以包括构造的。收回收购范围。
《通知》要求,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被征地的,由纳入目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同时,专项债务是地方政府有偿还义务的债务,必须专款专用、封闭流通。这确保了清晰的债务偿还链和对资金使用的有效评估。
《通知》强调,当年征用的土地原则上不再用于房地产开发。如果有真正的需求,就应该严格控制规模,优化条件落实供给。落实“五类调控”时,供应面积不得超过当年购置房地产用地总面积的50%。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项目收回征用的土地不受上述限制。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鼓励各地利用专项债券资金回收征地、盘活现有存量,可减少市场现有房地产用地规模,增加资金流动性,帮助房地产企业集中资金进行保障性住房交付。 。此外,收储后形成的“净土”、“优地”,不仅有利于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环境,也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腾出空间。促进有效投资。
中国指数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通知》的实施意味着更多低成本增量资金将进入土地市场。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应抓住出售现有土地的机会缓解资金压力,或进一步改善土地储备结构;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利用专项债券收购现有土地,可以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支持地方经济。民生发展和保障;对于市场而言,收购闲置土地有利于改善市场供需关系,是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企稳的关键举措。可见,利用专项债券回收收购现有闲置土地,可以达到“一石多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