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衢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请关注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52 | 时间:2023-08-24 21:02:02为促进杭州二手车市场活跃,根据《商务部等十七部门关于搞活企业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发[2022]92号) 、《浙江省商务厅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搞活企业流通扩大企业消费的通知》(浙商联发[2022]115号),现做好二手车交易备案工作我市各市场和经营主体,并作出以下温馨提醒:
一
记录依据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凡是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经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在两个月内获得营业执照。 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备案。
二
归档类型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
(二)二手车经销商;
(三)二手车经纪企业;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企业;
(五)二手车拍卖公司。
三
备案材料
(一)《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单位备案申请表》、《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承诺书》。
(2)相关护照复印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2、产权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或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租赁协议。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1:二手车交易市场除提供(一)、(二)项基本材料外注册二手车经营公司,还须提供市场名称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2:二手车拍卖公司除提供(1)、(2)中提到的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供拍卖业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
备案流程
01
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向县(市、区)商务部门申请备案。 新企业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登记)注册并登录。进入所属地区,在“部门服务”中搜索“经济和信息服务”。 企业也可以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侧申请账号,添加“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申请服务”,并填写相关备案信息。以上两个平台均可申请。
审核通过的企业,颁发《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登记证》。
02
改变请求
已通过备案的企业,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改系统中的备案信息,公司名称、业务类型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申请新的备案凭证。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及时办理。
03
记录取消
企业停止二手车经营活动时,应当主动告知注销备案。 注册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收到撤销备案司法建议、提交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相关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注册二手车经营公司,或者主动申请撤销备案并获得批准的,备案机关可以撤销备案备案。
五
支持热线
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局
曲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江山市商务局
常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供稿:消费者促进办公室
一审法官:吴德祥
二审:冯涛
第三审:于荣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