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重庆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对象中“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3专家:重庆房地产新政对减轻市民购房换房压力提出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