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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本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市发改委等10部门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范处置或利用建筑垃圾,是否按比例使用再生产品,将受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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