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条例。(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五)领导组织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督导考核等工作;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制度。本条例由国家信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