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出台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97 | 时间:2023-09-04 20:04:53据本报报道,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8日起施行。
《办法》有七项主要内容。 满足刚性住房需求。 实施差别化住房个人贷款新政策。 在我市订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首套、二套住房贷款抵押首付最低比例和抵押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银行相关新政策下限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同时,支持中疆城市群地区公民在我市购房。 对粤中城市群地区公民和来我市就业的新居民,在我市订购商品住房,在购房资格初审、建行商业房贷、住房社会保障抵押贷款等
支持改善住房的需求。 推行二手房“押金过户”服务模式。 有抵押项目的房地产挂牌交易时,如果符合相关要求,即可实现抵押变更、过户登记和新抵押准备,无需还款或预付款。 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申请实现同一不动产抵押准备登记、过户登记、抵押注销登记等业务“三合一”办理,并与境内金融机构、资金遗赠机构进行网络互联。及时实现信息共享。
支持村民置换住房、个人所得税返还。 对于转让自有住房太原爱我家二手房出租信息,个人所得税仍按照原新政策执行。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转让自有房屋,并在转让现有房屋后一年内重新订购我市范围内的房屋,已缴纳过户费的个人当前房屋所得税退税和福利。 其中,新购房屋金额小于或等于当前出售房屋金额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新购买的房屋金额大于现有房屋销售金额,则按照新购买的房屋金额与现有房屋销售金额的比例退还转让款。 现居住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优化二手房交易销售条件。 订购二手商品房时,房屋须取得房产权证且自房屋网签之日起已满2年; 没有网签或者网签时间难以确定的,必须为取得房产权证之日起2年。 动迁安置房、首次上市的经济适用房、直系亲属之间的继承、赠与、变卖,债务纠纷中的房产变卖,以及因拖延办理而领取房产权证不足2年的因开发公司问题以及公民多年实际入住造成的历史问题而取得证明的,不受本规定限制。
鼓励公民利用闲置住房进行住房租赁。 家庭名下唯一一套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签订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备案,再次订购商品房,首套房可享受商业按揭等相关扶持政策。 如果一个家庭名下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签订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备案,再订购另一套商品房的,第二套住房可享受新推出商业房贷等相关支持政策。
推动和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支持住房租赁企业订购商品房进行住房租赁。 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采取市场化订购商品房或委托定向开发的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签订订单合同后,符合条件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特殊奖励和补贴; 经营期满后太原爱我家二手房出租信息,可作为商品房挂牌交易。
我市还需要加大力度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比如,在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方面,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本市房地产项目风险化解,认真落实各项金融支持房地产新政策,将优先考虑住房社保、专项住房等。修缮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存押业务。 支持。 (何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