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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调整!武汉购房或可与开发商约定首付款分期支付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26 | 时间:2023-11-29 15: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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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关于合同填写说明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重大事项理解不一样,商品房价款、计价方式、交付条件、抵押情况关于合同目的实现,列举出来特别提示,进一步明确出卖人应尽的提示义务,保障购房人权益。商品房销售是市场行为,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商品房价格会因市场行情、市场供需等不确定性因素发生价格变动,在说明部分增加风险提示条款,意在提示购房人,房地产市场存在市场波动风险,购房人在购房前应对房地产市场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了解,引导购房人谨慎做出购房决策。

2、新增专业术语解释

合同正文中出现了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专业术语,宜在合同专业术语解释部分对该专业术语进行解释,有利于购房人理解合同条款,审阅合同内容。

3、全装修商品房不再单列标明毛坯价款和装饰装修价款

全装修商品房为一体化设计和施工产品,并不是简单的毛坯房加装修。2020年5月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启用后,虽然解决了原双合同带来的“捆绑装修”问题,但是通过使用实践,对示范文本中关于全装修商品房的毛坯价款和装饰装修价款单列标明容易被误解为既卖毛坯房又卖装修。为体现全装修商品房是一体化产品,避免全装修商品房买卖中关于装修价款的纠纷,删除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一款,只标明全装修商品房总价款和单价款,不再单列标明其毛坯价款和装饰装修价款。

4、关于首付款可协商分期

实操中,部分商品房的首付款较高,购房人难以一次性全额支付,往往与开发企业协商分期支付,本次合同修订增加可约定分期支付首付款内容,进一步优化合同付款方式条款,满足合同当事人付款方式多样化需求。另外,采用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的,贷款的申请、发放对房价款支付有重大影响,完善该条款有关贷款的约定,利于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有关价款支付的权利义务。

5、新增公摊面积说明

部分购房人反映开发企业在合同中未明确说明商品房分摊的共有共用部位的面积、位置等,而共有共用部位容易引发争议,本次合同修订在附件列举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变电室等该栋商品房分摊的共有共用部位,提示合同当事人可就商品房分摊的共有共用部位进行具体约定,避免因约定不明发生纠纷。

6、学校、车位、垃圾场等设施位置说明
部分购房人反映项目相关的学校等相关设施在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因此,本次合同修订增加列举了物业服务用房、学校、医疗机构等相关设施的位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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