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冒用他人名字违规建房被查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7 | 时间:2024-02-09 00:58:20近期,家住石龙镇张家庙村一群众反映该村村民私自占用土地垒砌了地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投诉后,已对违建者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违建者至今未将安装的地基拆除,也未对倾倒泥土的农田复耕。
为了尽快解决问题,7月20日,24365中心会同石龙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张家庙村村委一道实地走访了解情况。违建者户籍为石龙镇张家庙村(就地农转非),1999年将自家房屋卖给了同村谢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019年该户未经批准私自用混凝土垒砌了地基,经辖区所调查,该户冒用其侄女的名字申请建房。因其未经县级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垒砌地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经实地察看并充分了解情况后,24365中心、石龙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就此事专门开会研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告知,该局未收到违建者侄女本人递交的建房申请,违建者属于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已要求停工停建。另根据新《土地管理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农业农村局就相关问题也做出了意见交流,该局农业执法大队已多次到现场核查,并勒令其自行拆除,限期复耕,违建者尽管停工停建,但一直不配合拆除,这也导致群众反复投诉。
根据在场人员的商讨方案,石龙镇人民政府和张家庙村委将加紧与违建者进行沟通协商,让其自行拆除已安装地基,并对损坏的农田复耕。若违建者不配合,将对违建者已安装地基进行拆除,该执法工作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石龙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力配合。
来源:四川南部县24365市民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