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 5 起房地产中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48 | 时间:2024-08-16 14:04:331月22日,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报5起房地产中介行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通知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是房地产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旨在加强房地产经纪服务监管。但目前仍有少数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法收集、使用、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合法权益。为切实保护和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通报了5起房地产中介行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1.上海德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违规对外出售公司内部业主信息
上海德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陈某、朱某、马某三人合谋将公司房主信息出售牟利,三人利用马某的员工账号和权限,进入公司大数据信息平台,查询、导出挂牌房源的业主信息,并以此收取佣金出售给他人。至案发时,陈某已从朱某处收受佣金20万元,陈某又给马某佣金6万元。仅在2021年4月,陈某就给马某带来了约100万元的不义之财。2021年11月,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二手房出租信息,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 房产中介沈某通过收买、收受、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2017年至2019年,申某先后在无锡市昌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无锡市互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无锡市联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大盈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销售相关业务。其间,申某以购买、受让、交换等方式从周某等人处非法获取多名业主的个人信息,包括小区名称、门牌号、业主姓名、联系电话等共计7.81万余条。并向他人提供信息共计8600余条。2020年12月,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申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3.中山市裕丰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员工违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2019年9月,中山市裕丰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西区翠景分公司员工黄某添加谭某微信账号谋取利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从谭某处购买了大量中山相关房产项目、小区居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房产面积等,共计53590条。2020年6月,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二手房出租信息,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4、柯某利用“房利邦”网站非法获取、贩卖业主房屋信息
2016年1月起,柯某开始运营“房利邦”网站并开发同名手机APP,主营业务为对外销售二手房租售信息。运营期间,柯某将真实房主的房源信息上传给网站会员,网站以现金奖励的方式吸引掌握此类信息的房产中介注册为会员并向网站提供信息。作为回报,网站获取了大量房主的非公开信息,包括门牌号、姓名、电话等,共计30余万条信息,并以会员套餐的形式出售,获利150余万元。2019年12月,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柯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
5.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易居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蔡某某私自留取业主信息开展经营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宜居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蔡某某,在售楼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售楼部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抄袭该小区1095名业主的姓名、门牌号、房产面积、联系电话等信息。随后,蔡某某成立湘西自治州宜居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并利用这些信息开展房产中介业务,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打电话询问业主房屋是否需要出售、出租等。2022年3月,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通知显示,2023年12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房地产中介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住建部令(2023)2号文件要求,吸取教训,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房地产行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