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政策延长,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187 | 时间:2024-09-29 09:03:13

▲点击蓝字立即加星,关注我们,发现美好生活

近日宁波江北区划拨土地政策,宁波市民的手机里充斥着“国有土地使用权重新转让”的信息。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最新消息,市政府同意过渡期政策自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三个月至5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我市将正式实施新标准补缴“划拨出让”项下的土地出让金。

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提问。

什么情况下需要退还土地出让金?

国有住宅转让

土地出让金需返还

2018年8月21日至2019年5月31日

您可以选择按照原来的标准来执行

也可按新标准执行

为何出台新的配发政策?

据介绍,城市基准地价及相关政策根据需要定期调整。由于多种原因,原老三区(不含江北圈)个人分配住房执行1999年的地价政策和补发标准。

宁波市老三区、镇海区、鄞州区、北仑区对划拨土地补发、转让实行不同的补缴标准。尤其是江北原来的三江地区与区外差异很大。圈外的还款标准远高于圈内。公众反应很多。城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要实行统一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市国土资源部门开始起草城市划拨和还款标准,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和还款的若干意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自2018年8月21日起自申请之日起施行,并设立6个月的过渡期(以申请受理时间为节点)。为保证新旧政策顺利过渡,经市政府同意,过渡期政策于2019年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三个月至5月31日。

2018年8月21日至2019年5月31日,国有住宅出让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可按原标准或新标准执行。

分配住房欠缴标准如何确定?

新的住宅单体配置标准按照住宅建筑面积乘以该等级基准楼面价格的3%确定。

目前,我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分为8级。在:

一级地块楼面价6903元/平方米;

二级地块楼面价6407元/平方米;

三级地块楼面价5694元/平方米;

四级地块楼面价3608元/平方米;

五级地块楼面价2386元/平方米;

六级地块楼面价1282元/平方米;

七级地块楼面价959元/平方米;

8级地块楼面价为710元/平方米。

新的补充缴费标准自2018年8月21日起正式实施后,过渡期政策将于2019年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三个月至5月31日。

以原江东一套房子(二级土地)为例:划拨面积7.5平方米,建筑面积50平方米,按原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为:573元/平方米(二级地块住宅用地地权基准地价)×7.5平方米=4297.5元;

新补缴政策实施后,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为:6407元/平方米(二级区域住宅用地基本楼面价)×3%×50平方米= 9610.5元。

从上面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新旧政策有很大的区别。

下表可以一目了然地计算出在新旧欠款标准下“转转”需要缴纳多少钱。

四川省划拨土地补交土地出让金_宁波江北区划拨土地政策_宁波土地划拨转出让新政策

点击查看大图

那么,如何判断你的房子位于哪一层呢?

根据市政府2017年初下发的《关于公布实施宁波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的通知》,除奉化外的其他五区土地等级范围如下表。你可以检查一下。

市国土资源局还明确,如果房产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记的住宅用地性质仅显示“国有”,可以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核对是“国有配置”还是“国有转让”。下一步,各区国土资源局将视情公布国有划拨社区名单。

海曙区城市土地等级范围

等级

电平范围

1级

西界北起余姚河南岸,沿北斗河、望京路西侧护城河,向南至中山西路,经长春路,至兴宁桥西。东临余姚河、奉化河。

2级

第一层外面。东临江北区二级片区,余姚河、奉化河,北至环城北路,西至铁路。南界沿铁路南侧祖关山河向南,经南塘河向北,在奉化河东与铁路相接。

三级

次要地点之外。北以余姚河为界,与江北区三级土地接壤;西至机场路;南界起机场路,向东沿齐云路至雅戈尔大道南下,接杭甬高速公路,向东至南塘河,向南至雅园北路,东至奉化江。

4级

第三层之外。北以邕江为界;西以余姚河南岸为界,沿望春桥西规划路与相城大道东侧河流,向南至通土西路,向西至学院路,再沿学院路向南至跃进河,沿欧兰桥路以南至薛家南路,向南至环城南路,向东转再向南经跃进河、板桥港、机场路至鄞县大道,沿鄞县大道向东至奉化江西岸。

5级

第四层之外的土地。西界起于余姚河南岸,沿甬金高速南行至惠石路(济北路),然后向西折返,沿济王路南行至纬五路,西至广林路,沿广林路南行路东经春华路到达甬金高速,沿甬金高速至宁波机场以南。南界从机场规划路、214省道、鄞州大道延伸至奉化江西岸。

6级

(一)第五级以外。西界南起余姚河南岸,沿宁波绕城高速,经甬金高速、东桥镇规划区南缘至印江北岸;南界沿印江东至奉化江。

(二)横街镇、漳水镇、龙观镇、印江镇建成区和规划建设面积。

7级

六级地以外、行政区划以内的平原农业区。

8级

第七层之地之外,还有大片的山脉和林地。

江北区城市土地等级范围

等级

电平范围

1级

北至通土路(永丰桥-清丰桥),东至邕江,西至余姚河。

2级

第一层外。北以环城北路为界;西部连接海曙区二级用地;东起环城北路,向南沿倪家堰河经大同路至邕江北岸。

三级

次要地点之外。西至宝庆路以南江北大道;东以铁路为界,北沿宝庆路,向东转至云飞路,东至康桥南路;规划道路从铁路与倪家岩路最西交汇处起,沿宝成路西端东至梅竹路。向东沿江北江沿梅竹路至邕江北岸。西南与海曙区三级相连。

4级

第三层之外。西至机场路,北至北外环路、X705乡道、农贸路。东以世纪大道为界。

5级

(一)第四级以外。东接镇海五级地块,西以关山河、绕城高速为界,北以小甬铁路为界,南以余姚河、甬江为界。

(二)宁次西路以北慈城镇护城河内的土地。

6级

五层之外。西界南接凤湾路,南接小甬铁路。沿铁路向东至茨浦路。沿茨浦路向南至沉海高速。经沉海高速、绕城高速向南至余姚河北岸。它向北向北延伸。慈线延伸至新联村东侧,向南拐至慈湖人家三期,沿南山路、彩云路至湖塘东侧。沿江南行至61省道,再经宁次西路接绕城高速即可到达镇海。行政区划界线。东面与镇海第六层相连。南临余姚河。

7级

六级区以外、行政区域内的平原农业区。

8级

第七层地外,广阔的山地林地。

鄞州区城市土地等级范围

等级

电平范围

1级

北界自甬江东岸沿通土路向东至江北路,向南至民安路,向东至徐荣路,向南经景嘉路至中兴路。东至中兴路,南至兴宁路,西至邕江、奉化江。

2级

第一层外。东界为富民路;南界为铁路;西界为甬江、奉化江;北界自甬江南岸沿中兴北路、中兴路向南,经通土路向东至富民路。

三级

次要地点之外。北以邕江为界;南以长虹隧道为界,沿世纪大道,东至通图路,东至福清北路、福清南路、新市路;西以奉化河为界,与海曙区三级用地相连;南濒奉化江。西界起奉化江东岸,沿鄞县大道向东至创新路。沿创新路北至杭甬高速公路,东至世纪大道,再北至铁路。然后沿铁路向东行驶至新市路。

4级

第三层之外。北以邕江为界;东起甬江南岸经聚贤路、胜磨北路至杭甬高速公路,西至下颍北路宁波江北区划拨土地政策,向南至鄞县大道,经金衢路至鄞州大道。南界沿鄞州大道向西,经广德湖南路,向北至日丽中路,向西经宁西线,下至奉化江东岸。西界以奉化江东岸为界。

5级

(一)四级土地以外的土地。西界起奉化江南,至局张中路以南规划道路,再向东转明光路,经横塘江以南小路——环镇北路——环镇南路至甬台高速公路,然后沿甬台高速向北连接绕城高速,向东延伸至甬台温铁路;东界从甬江南岸起,沿东环北路、东环南路向南至规划路以东的富强路,西转至甬台温铁路再向南连接与绕城高速公路。 。

(二)东、南以中塘河、东钱湖岸线为界;北以玉泉北路及其东延段为界。西以东钱湖大道为界。

6级

(一)第五级以外。西界以奉化江为界;南界沿绕城高速向东至明惠路,沿明惠路向南至明州大道至甬台高速公路。过了甬台温高速公路后,沿景家庵村以北的道路行驶。陈家疃村河流到达永新河,沿永新河向北至丁桥路,向东经丁桥路至新宁横路,向南至甬台温铁路,经甬台至明州大道-温州铁路和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再往东以东钱湖风景区的湖滨平地和低山地貌为界。东部边界南起鄞州与北仑边界,沿环城公路与东钱湖风景区湖岸平地、低丘地貌边界相连。北与北仑、江北相连。

(二)五乡镇、横溪镇、东吴镇、塘溪镇、贤乡镇、站旗镇建成区和规划建设面积。

7级

六级地以外、行政区划以内的平原农业区。

8级

第七层之地之外,还有大片的山脉和林地。

镇海区城市土地等级范围

等级

电平范围

4级

(1)北部以静海路-环城北路-城河东路-招宝山路为界。西至环城西路-站站路-隧道北路;东、南至邕江北岸。

(2)东至望海南路,西至西大河北路,北至镇海大道,南至永平西路。

5级

(一)第四级以外。北以雄镇路、北环东路为界;西至绕城高速公路;东部和南部有邕江。

(二)第四级以外。北以中大河为界。由中大河南岸沿望海南路北段向南至靖远西路东延伸段。与规划东延的耕育南路、永茂西路相连。沿此路向东、向南转至明海南路和明海北路。从外环路交叉口沿北外环路、东环北路至邕江北岸;西接九龙大道和镇海区西南行政边界,南接江北区五级用地。

6级

(一)第五级以外。东以海岸线、甬江为界,北以宁波绕城高速公路、甬周高速公路为界。西与江北六级地相连,南与北仑六级地隔江相望。

(2)九龙湖镇规划建设区。

(三)普普镇规划建设区。

7级

六级地以外、行政区划以内的平原农业区。

8级

第七层之地之外,还有大片的山脉和林地。

北仑区城市土地等级范围

等级

电平范围

4级

北至明州路,东至辽河路,南至泰山路,西至杭州湾环城高速公路(宁波大七疏港高速公路)。

5级

(一)第四级以外。西至钱塘江路,南界西至钱塘江路与穿汕疏港公路交汇处,东沿穿汕疏港公路至329国道,东沿329国道至规划云台山路,以及规划中的云台山路沿线。山路转铁路;东界自铁路向北至珠江路,沿珠江路向北至井港路,再往北为井港路。

(2)东界西起崇秋路,沿崇秋路向南穿过隧道,沿黄山西路至吉经路,沿环山南路向南至泰山路,与小盘江路相连。南以小袍江路为界;西界为小袍江路至渡口路以西,沿渡口路以北至锦绣名园小区南河,沿纬四路以西,经甜蜜家园小区西侧路,经江南公路大七渡路。北以振兴西路、振兴东路为界。

(3)东环北路以西。

6级

(一)第五级以外。东部以临港二路-临港二路-第二航道-霞浦路沿河及G329-大运河路以东河为界;南以穿汕疏港高速和规划公路为界,北以连接铁路和G329与规划公路为界;西以新安江路—泰山西路—小河—灌河—北仑港电厂西河为界。北部以海岸线为界。

(二)第五级以外。东部边界从邕江南岸骊山以东的河流向北延伸至外环路,经东海路-营山路-小波江路-北平路至通土路和绕城高速;南接银州六级地;北以邕江为界。

(3)大榭开发区东至七顶山路,南至行政边界,西至一号桥,北至山地林地。

(4)柴桥街道:东至川县线,沿川县线南至穿汕疏港高速,南至穿汕疏港高速,西至孟光路,北至国道329.

7级

六级地以外、行政区域内的平原农业区,包括眉山岛、大榭开发区规划开发平地。

8级

第七层陆地之外,还有大片山地林地和小岛。

4个常见问题,国土资源局权威解答

① 我是分配住宅的合法继承人。这种情况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分配的住所的,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登记,无需办理过户登记。重新转让财产。

②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国有的,是否需要返还土地出让金?

遇到这种情况,公民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以确定是国有划拨还是国有转让。接下来,有关国土资源局将视情况公布国有划拨小区名单。

③房改款如何补?

房改住房的分配和转让按照商品住宅用地进行。

④部分车库车位的补充缴费标准是否与住宅楼相同?

住宅小区土地划拨时,土地登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车库停车位的,应当按照城镇住宅用地标准缴纳出让金。

宁波土地划拨转出让新政策_宁波江北区划拨土地政策_四川省划拨土地补交土地出让金

市民可以到哪里申请补缴?

据市国土资源局介绍,原崂山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东区)土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个人分配住房欠缴转账业务受理点原江北规划圈)和鄞州中心区分别是: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不动产登记窗口)地点:鄞州区宁川路1901号受理范围: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规划圈内(不含洪塘、慈城、庄桥)及高新区(不含贵寺)划拨转转让业务(不动产登记可同时办理) 工作时间:9:00-12:00、13:30-工作日17:00: -公交:公交市行政中心西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站、地铁1号线福清北路站

(2)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81890)受理点(一楼大厅) 地点:中山西路298号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范围内的调配、再转让业务(房产窗口可办理)房产登记业务)工作时间:工作咨询热线:8:30-11:30、13:30-17:00:公共交通:公交麦玉路中山西路口站、地铁一号线大青桥、西门口站

(三)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一楼11、12、13号窗口) 地点:江北区丽江东路85巷16号 受理范围:辖区内划拨、转让业务江北区(除慈城镇)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6:00。咨询热线: 公共交通:公交车:康桥南路丽江东路口站、华辰桥北站。

(四)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前湖南路578号鄞州体育馆。受理范围:盘火街、中和街、下营街、首南街、中宫庙街。再过户业务(可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6:00-16:45。咨询热线: -公交:公交鄞州行政服务中心站、公交鄞州体育场站、公交前湖南路文化路口站

(五)秋隘国土办受理点地点:鄞州区秋隘镇文卫东路120号。受理范围:秋矮镇(不含东部新城规划区)划拨土地再出让审批,可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00、13:30-16:30。咨询热线:-、0574-公共交通:胜磨路文威路口下车,向东步行至秋爱国土资源研究所

(六)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64号窗口) 地点: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受理范围:高新区内划拨土地转批审批、不能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季); 8:30-11:30、13:30-17:00(冬季)。咨询热线: -公共交通:公交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站

(七)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受理点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川路1901号 验收范围: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规划圈内(不含洪塘、慈城、庄桥)高新区(不含贵四))及东部新城范围内的转让、再转让业务,不能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咨询热线:公交:公交市行政中心西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站、地铁1号线福清北路站

发表评论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