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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风险与法律意识:徐州尹某与李某的过户纠纷案例分析

作者:admin | 分类:二手信息 | 浏览:33 | 时间:2024-12-06 14:04:10

随着二手车市场的火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车。但由于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缺乏法律意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风险。家住徐州丰县的尹某于2018年出售了一辆二手车,但三年后,买家以各种借口拒绝转让车辆所有权。尹某一怒之下,将买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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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原本拥有一辆在家中闲置已久的欧菱箱型车,他想将其卖掉换新车。恰巧买家李某想购买一辆二手车。经过多次协商,尹某与李某于2018年签订了购车合同,该车最终以1万元的价格出售。合同还规定,“自李某提车之日起30天内必须转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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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卖掉后应该一切都好,但令尹不解的是,买家却没有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尹某多次催促后,李某表示“没时间”“再等一下”。 “等等”等理由拒绝配合。 2020年5月,尹某听说该车似乎被未涉案的寇某(李某的丈夫)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孙某。该车辆每三年易手一次,登记车主仍为尹某,这给他的生命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尹某无奈,于2021年6月将李某诉至丰县法院徐州二手车交易市场小货车,后又将孙某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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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本案原告尹某与被告李某签订的车辆销售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各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义务。被告李某支付了车辆价款后,原告殷某按照合同约定将车辆交付给被告李某,并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被告李某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其原因是其未履行附带义务的协助义务,属于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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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尹要求被告李某履行合同附带义务并依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徐州二手车交易市场小货车,符合法律规定,得到法院支持。原告尹某称,涉案车辆是由案外人寇某转售给被告孙某的,仅提供了《汽车销售合同》复印件,未提供其他证据。因此,《汽车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涉案车辆的状况均未知。被告尚不清楚孙某是否需要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最终,法院判令被告李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尹办理欧菱厢式车过户手续。

苏云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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