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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宝能华庭小区地下车库维修引发业主不满,地锁安装引争议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6 | 时间:2024-12-07 14:02:19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徐汇区天钥桥南路1288弄宝能华庭小区开始陆续交付。原本一切都很顺利,但今年8月中旬,业主们却发现平静的生活被掀起了涟漪。

由于之前入住的业主较少,整个小区的二层地下停车库暂时可供业主随意停车,不限数量,免费。然而8月14日,业主突然收到物业经理的消息,称B1车库将进行遮阳篷和地板维护,B1地下室将暂时停止使用。业主只能通过原来的东门出行。如果从北门出发,将无法进入B1层,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B2层。

根据管家发来的信息,安装遮阳篷需要半个月的时间,而且地板保养也没有具体的工期。到目前为止,业主们还没有考虑太多。

但在施工期间,有业主发现B1层停车位开始出现地锁。大家去询问物业,但对方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地锁是否损坏了地板和防水层?是否存在漏水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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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刘先生质疑,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行为不仅向业主隐瞒实情,而且侵犯了业主使用地下车库的合法权益。然而,地锁继续挤满了B1的所有停车位。

很快,今年11月4日,物业经理转达了开发商的通知,称现在开始接受车位认购。此次仅售出B1层车位。标准车位售价65万元,组合车位售价98万元。元,微型车位售价52万元。

不少业主认为,该小区共有439户,近千个停车位,比例超过1:2。而且,与周边小区相比,停车位的价格明显过高,因此购买停车位的业主并不多。

“现在B1车位只能买,不能租,完全不合理。”如今,除了宝能华亭B1层的车位外,其他车位的地锁全部升起,月租车辆只能停在B2层。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应当提供给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建设单位未出售的停车位应当出租给业主、使用人停放车辆,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在刘先生等业主看来,业主和开发商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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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层车位“只售不租”问题尚未解决,B2层车位月租费问题再次引发业主不满。

11月20日,物业经理再次发出通知称,B2层停车位已开始按月出租。属于非固定标准停车位,必须停放在物业管理指定的区域内。月租价格为800元/月,并且只对所有人开放。每个业主都有一个停车位。

“我们小区的业主基本上都有两辆车,或者准备购买第二辆车,只租一个车位意味着什么?”对此,不少业主向开发商提交了沟通函。经过多方沟通,开发商最终同意让业主租用第二个车位,但价格却让他们大吃一惊。

物业规定,小区业主需要租用第二个停车位的,可享受临时停车优惠80元/天。非自有车辆临时停车按每小时10元收费,每日上限120元。

“也就是说,我第二辆车的月租金是2400元,是第一辆车月租金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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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提到,根据早期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车位租赁费为600-800元/月。现在车主的第一辆车收费800元/月。你不这么认为吗?我明白为什么第二辆车没有按照合同标准收费,价格却大幅上涨,远远超过周边同档次小区同类车位的价格。

“不得不怀疑开发商故意利用异常高的车位租金来胁迫业主购买车位。”另一位业主秦先生表示,开发商和物业还规定,租用车位需要每月到物业现场付费。 ,这显然是故意阻碍出售车位。

近日,晨报、深都记者来到徐汇区天钥桥南路1288弄宝能华庭小区。在B1层车库里,他们看到几乎每个车位都安装了黄色地锁,而且大多处于升起状态。入口处贴着醒目的标语,称由于B1停车位正在出售,目前不开放月租或临时停放车辆。

现场多位业主表示,由于急于出门,当他们驾驶第二辆车出小区时,被收取了110至120元不等的停车费,而且收款人是保安的个人账户,这看起来很不合适。规定。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物业属于深圳市吉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该物业公司经理曹先生告诉记者,无论是包月停车位的定价,还是停车费, B1层停车位暂时不能出租的规定,是开发商上海豪泉置业有限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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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开发商是同一个集团的。”曹经理表示,开发商是物业的甲方,业主的责任也是为业主服务,所以他们很难夹在中间。他们已经回答了业主提出的问题。向小组和开发人员提供反馈。

当天,记者要求采访开发商,并通过物业公司将采访函转达给开发商。但截至发稿,上海豪泉置业有限公司尚未回应。

同时,记者从徐汇区龙华街道城建中心获悉,街道相关部门已配合徐汇区房管局物业处、市场管理办、城管执法队等部门约谈宝能华亭开发商、物业公司,协调处理宝能华亭小区停车位问题。

“目前,我们仍在重点搭建沟通平台,争取尽快化解居民、开发商、业主之间的矛盾。”该街道工作人员表示。

小区一半车位“只卖不租”合理吗?每月停车位第一辆车和第二辆车价格差距的依据是什么?对此,晨报·神都记者采访了物业管理法律专家黄友健进行解读。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车位超过六个月没有出售,业主就应该考虑出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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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友健表示,开发商希望通过出售车位来收回资金可以理解,但如果车位长期没有出售,那么“卖不租”的做法就不合适。

对于宝能华庭租赁车位第一辆车和第二辆车价格不同的问题,黄友健认为,业主在购房前需要查看是否与开发商有相关协议,同时还要检查每月租金是否合理。停车位价格已向有关部门登记。

“如果登记租金为800元/月,且车位配比充足,开发商或业主单方面提高第二辆车的租金肯定是违法的。”黄友健表示,根据上海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商品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规定,同一面积、同一类型的地下,实行同等租赁价格。同一商品房项目小区内的车库(位)等附属设施。标准。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调整地下车库(位)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租金价格。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租金价格需要调整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

“如果想改变出租停车位的价格,业主委员会在改变之前需要征求业主的意见。”黄友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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