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骤雨揭示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巨变:从蒋匪大败到耕者有其田
作者:admin | 分类:房产资讯 | 浏览:33 | 时间:2025-01-21 23:04:32“局势稳定了,人民军队按照毛主席的战略,打败了蒋介石的炮兵部队,使他们在东北抬不起头来。胜利的消息传到农村,群众运动爆发了。” ”
“日夜来探望工作队和农业工会的人络绎不绝,聊天会议也恢复了。在韩老六期斗争中,悄悄溜走的刘德山山边的小窝棚里,老孙开着老杜的大车回到家,他常常对人说:‘我接的是工作队长。’”
作家周立波的小说《暴风雨》生动地反映了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的波澜壮阔的场面,生动地展现了中国农村冲破几千年封建束缚后所发生的巨大变化。生产关系。而历史的真实场景更是令人难忘。
落实“耕者有其田”
随着反腐清理、减租减息深入推进,各地农民对解决土地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
1946年4月,中共中央在听取了李渔、邓子慧等地方领导干部关于农民斗争情况和反思的汇报后抗日战争时期农村土地政策,重点关注解放区农民土地问题。所有阶层。经过反复研究,综合各地农运领导干部的意见抗日战争时期农村土地政策,《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于当年5月4日正式印发。该文件将抗战以来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调整为“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并作为党内文件下发各解放区执行。
《五四指示》明确了贫农、中农、富农拥有土地的权利。例如,所有地主的土地都不是无条件没收的。普通地主的土地除了没收和分配极少数大汉奸的土地外,还可以继续使用农民自减租减息以来创造的各种方法,如清算、减租、减息、土地等。改革方式允许农民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
关于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界限,《五四指示》规定,对于曾经是地主的抗日军人、抗日干部家属和开明士绅,要慎重对待,适当照顾,多留土地。对于他们来说。要把中小地主和大地主、恶霸区别开来,照顾他们的生命安全。一般来说,富农的土地不能改变,中农的土地不能侵占。对待工商业资产阶级和对待封建地主阶级,必须有原则性的区别。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办法,不能用来对付工商业资产阶级。
《五四指示》的制定和发布,是中国共产党实施土地改革的阶段性成果。这一政策的实施过程表明,在我们党坚定支持农民土地诉求的基础上,我们党的斗争策略更加符合客观历史条件,更加科学有效,更加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人们。 1946年11月,张闻天在东北大学发表《农民土地问题》演讲说:“中国的历史就是农民革命的历史,但过去没有共产党,没有正确的领导,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 “耕者有其田”,农民几千年来的诉求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中国共产党是唯一明确提出“耕者有其田”的土地纲领,并切实贯彻这一纲领,因为它真诚地为人民服务。 “这说明当时的土地改革政策生动地说明了我们的处境。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初心不变。”
因地制宜推进土地改革
“五四指示”一发出,解放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内战爆发后,为有效落实政策,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和解放区各级政府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工作组,奔赴各地广大农村地区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政策落实方式。
以陕甘宁解放区为例。主要方式是通过征用的方式将地主的部分土地分配给农民。作为老根据地,当时的陕甘宁解放区一半地主富农的土地所有权基本消失,另一半则通过多次减租减息而被削弱。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开明的士绅。在此情况下,1946年12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征用地主土地条例草案》,规定除地主留下用于自耕的土地外,由政府发放发行公共债券收购剩余土地,并将收购的土地分配给非所有者。土地很少或没有土地的农民。公共债券以土地价值的形式支付给土地所有者,并在 10 年内偿还。通过这种方式,大部分土地无偿返还给农民,部分土地以公债的形式流转给农民。
再看其他解放区,据不完全统计,到1946年10月,晋冀鲁豫解放区已有2000万农民获得土地;到1946年11月,苏皖解放区已有1500万农民获得土地;到1946年10月底,东北解放区有500万农民获得了土地;到1946年底,山东解放区有1900万农民获得了土地;截至1946年底,晋绥解放区已有100万多农民获得土地300万多亩。 1946年6月下旬至1947年2月,约有三分之二的解放区解决了土地问题,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不可否认,当时的土地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干部和积极分子过多占用土地,导致一些村贫农的土地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有些地区,土地改革不够彻底,地主的权力没有倒下、半倒,或者又上升了,有的地主还在侵占更多更好的土地。对此,中共中央在1947年2月1日《迎接中国革命新高潮》的指示中强调,土地改革未完成的地区必须认真检查、填补,补偿和补偿。侵害中农利益的事情必须道歉。 。到1947年上半年,各解放区进行了土地改革审查,这些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中国土地法纲要》颁布
经过深入的土地制度改革,许多解放区基本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尽管土地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有三分之一的解放区尚未进行土地制度改革。为此,1947年7月至9月,中共中央工委在河北省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纲要(草案)》。同年10月10日,《中国土地法纲要》正式颁布,成为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公开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我国土地法纲要》明确规定,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剥削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纲要》规定了完全平等分配土地的基本原则,即全村所有地主的土地和公有土地,与全村其他土地一并由农村农会统一收缴。并以全村人口为基准,不分男女老少。分配就是在数量上多取少补,在质量上多取少补,使农村所有人都得到同样的土地,属于所有人。但《纲要》规定所有土地均等分配,侵犯了中农的利益。后来在新解放区和全国土地改革中又进行了调整。
为贯彻落实这一文件精神,各解放区迅速积极响应,开展了以土地改革为核心的群众运动。例如,在陕甘宁、晋绥、东北解放区,采取“破旧圈子”、“重新测量”、“或多或少平整”等方式,对自然村土地进行破坏,根据人口平均重新分配;湖北、河南、安徽、江汉、陕南等解放区迅速开展开仓扶贫、分配土地、分配流动财富的运动。作家周立波后来写的小说《暴风雨》讲述了1946年至1947年东北地区发生的故事。
这场风雨飘摇的土改运动,猛烈冲击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改变了农村旧有的生产关系,使亿万农民获得了政治、经济解放。这迸发出了不可估量的革命热情。他们积极参加战争,为战友提供粮草、衣物等物资。历史数据显示,三年来,山西、河北、山东、河南等解放区共有148万农民参军。山东解放区已有59万青年参军,700万农民工参军。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为国家的胜利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支持。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卢立勤 梁剑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