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的犯罪中,法定代表人杨某甲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财务总监杨某某受法定代表人杨某甲指派和安排,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判决财务总监杨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本案涵盖了关于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的刑事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