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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二手房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在常州住房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常州住房”)进行房源核验。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从业人员应同步在“常州住房”和相关网络平台发布房源信息,且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保持一致。对同套出售的房源在同一网络平台发布一次,应避免重复发布。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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