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装修材料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鉴于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亦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决:一、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上诉人王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是正确的。